公安局长变身“投资大神” 每月坐收6.8万元利息

K图 002468_0

K图 02057_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2日发布镜鉴文章,讲述了一位热衷“投资”的公安局长走向腐败的历程。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储志林,1964年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199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桐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桐庐县江南镇党委书记,浙江省淳安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8年7月辞去公职)。

  2019年11月,杭州市纪委监委对储志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侦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5月,经杭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储志林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0年11月,杭州市原下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储志林犯受贿罪,受贿金额955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据正观新闻此前报道,善于“借钱投资”的储志林,曾与家乡桐庐两家快递公司高管“打得火热”。桐庐因走出“三通一达”(申通、圆通、中通、韵达)四家快递上市公司,被称为“中国民营快递之乡”。

  据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的《储志林受贿案起诉书》介绍,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原执行总裁申某某和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赖某某分别送给储志林379万元和305万元,占其受贿总额7成以上

  每月坐收6.8万元利息

  申通原执行总裁5年付息408万

  “我的悲剧就是从这些所谓的‘投资’开始的。”储志林在忏悔书中写道。

  1986年,储志林从警校毕业后,成为桐庐县某派出所一名民警,之后,他辗转多个乡镇派出所,一步步成长为副所长、所长。2001年,他进入桐庐县管干部行列,此后,他又担任了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安监局局长,江南镇党委书记等职。

  事业一路顺遂的储志林,却因妻子俞某的工作产生了烦恼。俞某从原单位离职后,先后开过服装店、茶楼,但都因生意不佳而关停,2007年开始赋闲在家。储志林觉得俞某多年开店太辛苦,还是向朋友投资做生意轻松。于是,他开始带着俞某出入各种应酬聚会场合。

  “我大小是个领导,手中有一定的权力为他人办事,能接触到一些有钱的老板。所谓到‘朋友’那里投资,其实就是到我熟识的老板那里投资。”储志林说。

  据办案人员介绍,储志林在担任桐庐县公安局副局长时,认识了开办娱乐场所的老板申某,二人私交甚笃。2007年,申某因涉嫌非法采砂被刑事拘留,当时已离开公安队伍的储志林仍然帮他打招呼说情,申某对此深表感激。

  之后,当储志林夫妇向申某表露出有投资想法时,申某立即提出以月息两分(年利率24%)向俞某“借款”340万元,每月现金支付利息6.8万元。对此,双方心知肚明,申某希望借此向储志林输送利益,换取长期关照,储志林则希望以“投资”为名“赚点小钱”。

  于是,这笔没有约定归还期限的借款,申某连续支付了5年利息共计408万元,比同期银行最高利息多出了274万余元。为了“投桃报李”,储志林在申某请托的事项上倾力相助,在非法采砂、KTV寻衅滋事处理、投资公司收购、孩子上学等需要和政府部门打交道的事宜,储志林均会出面为其站台说情。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储志林的关系,申某还提出以内部职工价转让自己持有的某即将上市公司股票给储志林,并与俞某签订了《股票代持协议》。后经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储志林夫妇实际出资300万元买入的股票,当日市场价值为402万余元。为了让储志林安心,申某还特意承诺,如果该股票上市不成功,他可以原价退回。《储志林受贿案起诉书》显示,上述申某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原执行总裁申某某。

  “刚开始‘投资’时,储志林为自己仕途着想,还设定了一条‘底线’——不向管理对象投资、不在自己辖区投资,他自认为只要做到这两点就没有廉政风险。但随着‘投资回报’的增多,赚钱的欲望一旦打开,他的‘底线’也就不攻自破了。”办案人员说。

  储志林任桐庐县江南镇党委书记期间,辖区内窄溪大桥附近有一块80多亩的土地进行招拍挂,某市政园林公司竞得了该地块的使用权,但却迟迟未动工。根据规定,满两年未动工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为了保住该地块,该公司老板刘某找到储志林,请他帮助延缓动工时间。在储志林的帮助下,刘某得偿所愿。后来土地价格上涨,2010年2月,刘某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完成了土地转让,获取了近千万元的土地差价利润。为了表示感谢,刘某送给储志林不少烟酒礼品和10万元现金。

  之后,刘某在没有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又邀请储志林入股自己在杭州市富阳区的矿山,并表示“投资本金30万元,每年可得10万元的固定回报”。储志林欣然同意,拿出刘某之前送给他的10万元,抖客网,自己又添了20万元,让俞某送到刘某办公室。

  实际上,这30万元并没有投入,储志林也从来没去过富阳矿山项目现场、没问起过项目情况,只是每年收取10万元的固定回报,直至案发。刘某在证词中坦言:“每年给储志林的10万元回报是固定的,和项目盈亏没有关系,投资只是挂个名罢了。”

  不用参与项目经营管理,却能固定收取高额回报,让储志林尝到了“权力投资”的甜头。2011年,在被提拔为淳安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后,储志林又以俞某名义在老同学罗某的车队入股30万元,每月1万元收益,共计收取84万元。而储志林则利用职务便利在罗某车队违章、车祸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据储志林交代,在辞去公职前,夫妻俩在外投资了7个项目,还不包括之前已经收回的4个。

  “以投资为名收取好处,是储志林接受利益输送的主要手段。”办案人员说,“背后是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是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实质就是受贿。”

  无息借钱,主动要求

  投资即将上市企业200万元原始股

  “随着职务的晋升,我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想与我套近乎的老板也多了起来,有的以同学名义套近乎,有的以同乡亲戚的名义套近乎,有的主动送投资给我,有的只要我开口他都答应。”储志林说,“渐渐地,我打起了‘借鸡生蛋’的算盘。”

原标题:【公安局长变身“投资大神” 每月坐收6.8万元利息
内容摘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2日发布镜鉴文章,讲述了一位热衷“投资”的公安局长走向腐败的历程。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储志林,1964年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1991年加入中国共产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jc/60605.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芯片巨头大消息 这个器件或加速渗透 特斯拉、华为等巨头争相布局(附股)
下一篇:未在2日内向工信部公告漏洞信息 阿里云被暂停合作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