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出口管制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9日发布《中国出口管制》白皮书。全文如下:

中国出口管制

(2021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录

  前言

  一、中国出口管制的基本立场

  (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二)认真履行国际义务和承诺

  (三)积极推进国际合作协调

  (四)坚决反对滥用出口管制措施

  二、不断完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

  (一)建立健全出口管制法律制度

  (二)构建协同高效的出口管制管理体制

  三、持续推进出口管制体系现代化

  (一)优化许可管理

  (二)提升执法能力

  (三)推进合规建设

  (四)履行国际义务

  四、积极开展出口管制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开展双边交流与合作

  (二)加强多边对话和磋商

  结束语

  前言

  出口管制是指对两用物项、军品、核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物项出口,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国际安全体系和秩序受到冲击,世界和平面临多元挑战和威胁。公正、合理、非歧视的出口管制,对于有效应对新形势下国际和地区安全风险与挑战、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各国普遍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出口管制工作,通过建立和执行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出口管制。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世界货物贸易和制造业第一大国,始终本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世界和平与地区安全的原则,不断完善出口管制治理。进入新时代,中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加积极地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着眼于更好地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推动出口管制体系现代化,出口管制治理取得新发展、新成就。中国从全球视角思考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国际义务,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出口管制国际协调,推动相关国际进程,与各国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世界和平与发展注入了正能量。

  为全面介绍中国出口管制的基本立场和政策主张,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出口管制的了解,特发布本白皮书。

  一、中国出口管制的基本立场

  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切实维护符合真正多边主义的国际条约和机制的权威,积极推进国际出口管制朝着公正、合理、非歧视的正确方向发展。

  (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安全相互关联,彼此影响。中国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开放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统筹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努力建设与中国国际地位相称,同国家安全和利益相适应的出口管制体系。中国主张,各国创新安全理念,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特别是大国应当履行大国义务,展现大国责任担当,在出口管制领域推进国际共同安全,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二)认真履行国际义务和承诺

  维护国际和平,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是中国的庄严承诺。中国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广泛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大力加强和完善出口管制体系建设。中国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并形成以《出口管制法》为统领,涵盖两用物项、军品、核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物项的出口管制体系。

  (三)积极推进国际合作协调

  当今世界,各国日益成为命运共同体。越是面临全球性挑战,越要合作应对。中国主张,通过国际协调合作和多边机制,妥善解决分歧和争端,使各国成为相互信任、平等合作的伙伴。当前,全球治理体制变革正处在历史转折点,中国主张,出口管制国际协调应切实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更好实现各国在国际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共同营造和平稳定、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国际环境。

  (四)坚决反对滥用出口管制措施

  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应滥用出口管制措施,无理实施歧视性限制措施,在防扩散问题上推行双重标准,甚至推动出口管制有关多边机制趋向歧视性和排他性。《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以下简称《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以下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以及一系列联大、联合国安理会决议,都规定了确保各国不受歧视地充分享有和平利用的权利。中国主张,出口管制应当遵守公正、合理、非歧视原则,不应当损害其他国家和平利用出口管制物项的正当权益,不应当对和平利用科技进步成果促进发展、正常国际科技交流与经贸合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顺畅运转设置障碍。中国呼吁,在全球化日益深入、新技术不断涌现的今天,抖客网,各国既应对出口管制有关风险和威胁实施有效管控,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也要积极推动科技发展的普惠共享,不断增进全人类福祉。

  二、不断完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

  中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既立足中国国情,又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不断健全出口管制法律制度,完善出口管制管理体制,为出口管制提供法治和体制保障。

  (一)建立健全出口管制法律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出口管制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自20世纪90年代起,中国先后颁布《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核出口管制条例》《军品出口管理条例》《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等6部行政法规。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原子能机构、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相关部门配套出台数十项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细化出口管制事项规定,包括对特定物项的具体规定、许可管理及执法监督的具体规定、实施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的相关文件等。

  2020年10月,中国颁布《出口管制法》,对出口管制体制、管制措施以及国际合作等作出明确规定,统一确立出口管制政策、管制清单、临时管制、管控名单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出口管制法》是在总结中国出口管制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提升立法层级而制定的一部统领中国出口管制工作的法律,对中国出口管制的制度作出全面安排,确保管制物项、适用主体和管制环节全覆盖。《出口管制法》出台以来,为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积极开展相关配套法规、部门规章的“立改废”工作,确保出口管制法律制度各领域之间高效衔接。除《出口管制法》外,《对外贸易法》《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核安全法》《海关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刑法》等法律也为出口管制措施执行等相关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依据。目前,中国已基本形成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衔接,层次分明、结构协调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为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化出口管制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构建协同高效的出口管制管理体制

原标题:【中国的出口管制
内容摘要: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9日发布《中国的出口管制》白皮书。全文如下: 中国的出口管制 (2021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录 前言 一、中国出口管制的基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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