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胡冰
1月1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公布了三张罚单,剑指乌鲁木齐农商行及2位责任人。
罚单显示,乌鲁木齐农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且部分消费贷款用于购房;未按规定对股东质押本行股权、在董事会行使表决权进行有效管理。
王海勇,担任乌鲁木齐农商行行长期间,抖客网,对该行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且部分消费贷款用于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周军,担任乌鲁木齐农商行董事长期间,对该行未按规定对股东质押本行股权、在董事会行使表决权进行有效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乌鲁木齐农商行处以罚款15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对王海勇作出警告处分并罚款1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周军作出警告处分并罚款7万元。
乌鲁木齐农商行于2017年01月16日成立,前身是乌鲁木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根据天眼查信息,乌鲁木齐农商行大股东是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23.43805%,乌鲁木齐西城热力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也为该行股东,持股份额分别是17.36152%和13.56514%。
原标题:【 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乌鲁木齐农商行被罚150万元 】 内容摘要:记者 | 胡冰 1月1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公布了三张罚单,剑指乌鲁木齐农商行及2位责任人。 罚单显示,乌鲁木齐农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规向关系人发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jc/74331.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