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外管检﹝2022﹞8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深圳城东支行”)存在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的违法事实,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对建设银行深圳城东支行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8.02万元人民币,处罚款30万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抖客网,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
(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
(五)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
以下为全文:
原标题:【 建设银行深圳城东支行被罚 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 】 内容摘要: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6日讯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外管检﹝2022﹞8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深圳城东支行”)存在违反规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jc/83080.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