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建立 首批646亿资金已筹集到位

  昨日出版的2022年第10期《求是》刊登银保监会党委撰写的《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一文。文章透露,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建立,首批646亿元资金已经筹集到位,存款保险制度得到加强,保险保障基金和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正在修订完善。

  文章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逐步夯实。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不断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展明显,金融市场成熟度日益提高。推动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机制,坚持“政治强业务精”、“银行家办银行”,金融人才库启动运行。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体制持续完善,地方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逐步落实。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建设不断推进,金融稳定法立法进程持续提速。同时,银行保险业风险抵御能力持续增强。2021年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都较5年前显著提高。保险业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32%。

  文章全文

  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沉着应对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坚定不移推动中国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金融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阐明了金融理论和金融实践的根本性战略性问题,形成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国方略,构成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南。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纵观历史,金融一旦脱离实体经济,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本源。不能“就金融谈金融”,更不能搞脱实向虚的过度衍生交易。我们要始终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放在第一位,摆正金融工作位置,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金融是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我国很早就把金融调控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统筹管理货币发行和重要物资流通。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短时间内打赢“银元之战”和“米棉之战”,抑制了投机,平抑了物价,保障了国计民生,毛泽东同志评价其意义不亚于淮海战役。我们要深刻认识金融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强化货币金融和财政、产业、科技、就业、区域等政策协调配合,共同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管好货币信贷是经济健康循环的基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千招万招,管不住货币都是无用之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追根溯源,就是要管好货币信贷总闸门,避免总量过度宽松。否则,就可能导致脱实向虚和投机套利,增加金融体系脆弱性,也会迟滞结构性改革步伐。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欧美日英等发达经济体大肆扩张基础货币,实行极限宽松财政金融刺激,引发了全球高通胀。我们要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在精准扩大有效需求的同时,防止“大水漫灌”固化结构扭曲,推升债务和杠杆水平,削弱经济持续增长的动能。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发展经历过多次重大风险考验,之所以没有发生全面的金融危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坚持预防为先、防患未然,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分准备,争取最好的结果,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当前,我们要以更加主动的态度应对各类风险隐患,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出现严重集中的“大震”,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金融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我们深刻领会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增强金融报国情怀和事业心责任感,努力把维护最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作为金融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三农”和扶贫等领域金融支持,优化新市民金融服务,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另一方面,坚持“群专结合”,发挥企业、社区、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监管机构合力,注重发动群众,使群众成为防风险的重要参与者、治乱象的生力军。实践证明,人民群众合法金融权益得到更有效保护,金融素养和法治意识普遍提升,在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党中央明确要求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承担监管主体责任,派出机构要自觉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协同发力。

  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取得重要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一是形成功能完整多样的金融机构体系。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21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上,中资银行有144家。4家银行和1家保险公司被列入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二是建立起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2021年末,沪深两市股票总市值、债券市场规模、保险市场规模均位居全球第二。2021年,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占新增社会融资总量的37%,融资结构持续优化。三是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移动支付、线上保险、数字信贷等业务居于全球领先地位,金融产品日益丰富,服务普惠性明显增强。四是开拓金融对外开放新格局。陆续推出50多项对外开放措施,大幅放宽金融业市场准入。2022年2月末,境外主体持有我国境内人民币金融资产约10.5万亿元。五是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强化国务院金融委议事决策、统筹协调和监督问责职能。持续探索建设宏观审慎管理、微观审慎管理、行为监管相结合的金融监管体系。

原标题:【银保监会: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建立 首批646亿资金已筹集到位
内容摘要:昨日出版的2022年第10期《求是》刊登银保监会党委撰写的《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一文。文章透露,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建立,首批646亿元资金已经筹集到位,存款 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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