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股东涉嫌的违法犯罪角度来看,本次事件中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这两者的区别是要看银行股东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需要后续等公安机关具体侦查后才能知道具体细节。
5月18日,距离吴女士的40万元银行存款无法提现正好过去了一个月。凌晨,她再次登录购买的第三方渠道度小满,发现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等几家银行的存款无法显示余额。“我感觉很危险,很害怕预示着不好的消息。”
当日下午,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传来消息,河南4家村镇银行无法提现的背后原因是股东河南新财富集团通过内外勾结、利用第三方平台以及资金掮客等吸收公众资金,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未来,数百万储户的几百亿资金能否回到他们手上?
银行强制关闭系统?
2020年,天津的吴女士经朋友介绍,在度小满上买入一系列银行存款产品,包括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4.3%的存款产品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5年期4.85%的产品。详情介绍中指出该产品是定期存款,并且该机构存款受到《存款保险条例》保护。
吴女士对记者表示,自己是低风险偏好者,所以只买入银行存款。但谁知4月18日,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发布通告称对系统进行升级维护,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暂停服务。随后,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以及安徽的固镇新淮河村镇银行、黟县新淮河村镇银行等纷纷跟进系统维修,关闭线上业务,储户无法提取存款。
“4月15日,我从里面提取了一笔钱,随后就看到账户余额无法提现,到后来银行小程序都进不去。第三方平台是我唯一能看到余额的地方,但18日凌晨电子卡账户也清零了,系统相当不稳定,感觉余额就像一个能被抹除的数字。”吴女士向记者介绍几十万存款逐渐“消失”的过程。
吴女士于5月18日下午拨通了度小满客服的电话,客服表示账户清零的操作是由银行系统操作的,度小满只是提供平台接入。
同时,有网友致电河南经侦人员,从视频来看,接电话的经侦人员表示,他们并不清楚相关情况。“我们也是储户反映了才知道的,已经上报,建议你可以先联系下平台”。
君正智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为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和固镇新淮河村镇银行提供部分科技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的企业,根据该公司反映,是银行关停线上资金支付业务,且多次向四家村镇银行及其发起行许昌农村商业银行提示风险,均未给出解决方案。
记者拨通该行的客服热线,提示音已改成“存款安全、进度查询”等选项,传递的信息表示:“不法分子利用我行线上渠道进行经济犯罪活动,我们暂停了线上渠道业务,现已报案,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调查中,请大家保持理性,以官方通告信息为准,不传谣不信谣,耐心等待……”
而线下网点存取款也并非顺畅。吴女士担心,自己辛苦存下来的钱会如同第三方平台上显示的数字一般清零,再也拿不回来。
是否会影响赔偿
根据5月18日官方最新消息,银保监会与人民银行持续关注河南4家村镇银行线上服务渠道关闭问题,已责成河南银保监局和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稳妥处置。
据了解,4家村镇银行股东——河南新财富集团通过内外勾结、利用第三方平台以及资金掮客等吸收公众资金,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目前4家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存取款业务正常开展,凡依法合规办理的业务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银保监会与人民银行将密切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惩金融犯罪,依法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如果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那么将对储户的资金产生何种影响?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立明在接受《国际金融报》采访时表示:“做了违规高息存款业务,或买了新财富集团理财产品的客户,暂时将受到影响,目前已刑事立案,这意味着这些客户理论上成为了刑事案件中的受害者,得等刑事案件走完调查、起诉、审判的整个流程,最后由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并生效后,才能确定受害者的具体人数、金额,最终根据刑事判决书的判决内容,统一由责任方赔偿。”
但是对于许多储户而言,他们并不理解,为什么在正规第三方平台买入的银行存款产品,最后却变成非法吸收资金。
“你们作为第三方平台,再三跟客户保证是存款产品,但现在银保监局已经定性成非法吸收,你们对此怎么说?”5月18日晚,记者收到一位储户与度小满沟通的录音,度小满客服表示看到官方公告,但用户资产是直接打入银行账户,与新财富集团或银行股东无直接关系,并再次肯定该产品是存款产品。
“对于储户而言,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新财富集团,我们只是把钱存进了合理合法的银行,怎么就因此参与了非吸?”这是大多数储户的不解。
除了度小满客服以外,其余第三方平台也表示产品是存款产品,并且是在银行平台发生的。5月7日,作为第三方平台的滨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作出声明,表示客户在银行开立账户、购买存款的行为均在银行平台发生,客户资金从本人绑定的银行1类账户通过银行制定的并且具有央行授权许可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京东支付),划入客户在本次涉事银行开立的2类电子账户进行充值;经京东支付确认充值到2类电子账户的的资金信息会同步至银行托管在央行旗下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的银行核心系统,银行核心系统会对同步到2类账户中的资金信息进行记账。同时,“我司可出示前期在银行柜台打印存款业务凭证作为依据证明”。
2021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的存款业务。这意味着从“度小满”“京东金融”“滨海国金”等金融平台购买存款产品的储户,今后不能再通过这些平台进行相关存取款业务。
上海问道有诚律师事务所表示,从现有信息来看,涉事银行的相对方不论是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抑或是从银行自营网络平台(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购买相关产品的,均具有“储户”身份。例外情形是部分储户对于新财富集团等单位和个人的犯罪行为是明知的,并为攫取高额收益积极、主动参与本案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则其“存款”不受法律保护。
“区分参与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储户”与普通储户,待刑事程序结束后再对普通储户的存款予以兑付,以此维护普通储户与涉事银行的合法权益。”上海问道有诚律师事务所认为,应按照是否对新财富集团等单位和个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明知,并主动参与犯罪行为进行分类,凡无证据显示参与了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均应按照普通储户对待。
隐藏在背后的河南新财富
在错综复杂的取款难问题背后,河南新财富集团浮出水面,它究竟与4家涉事银行有怎样的关系?
涉事的村镇银行背后有一个共同的发起人,许昌农商行。该行投资了五家村镇银行,包括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安徽固镇新淮河村镇银行和黟县新淮河村镇银行,投资比例分别为20.5%、51%、51%、40%和40%。
原标题:【 4家村镇银行取款难后续:股东涉嫌违法犯罪,储户不知道河南新财富 】 内容摘要:从银行股东涉嫌的违法犯罪角度来看,本次事件中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这两者的区别是要看银行股东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需要后续等公安机关具体侦查后才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jc/85746.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