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重磅!23条政策纾困疫情影响行业公司 来看八大要点

  证监会发布23项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

  证监会5月2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过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实施延期展期政策、优化监管工作安排、发挥行业机构作用等四个方面,在企业申请首发上市、北交所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通知》主要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包括上海、吉林等全面实行封控管理、静态管理等措施的区域,以及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后续,将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看点一:IPO审核和注册正常推进再融资即报即审

  《通知》明确,对2022年业绩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申请首发上市的企业,在符合板块定位及发行上市条件的前提下,经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属实且不对持续盈利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关审核或注册工作正常推进。2022年年底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实施专人对接、即报即审、审过即发。

  同时,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申请北交所上市、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实施专人对接、即报即审、审过即发。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或者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或用于偿还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债券产品的,实施专人对接、即报即审。

  看点二:定向放宽配套募集资金用于补流偿债的比例限制

  《通知》指出,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适用“小额快速”审核机制,在计算交易金额时不再适用最近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要求。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放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限制。

  业内人士表示,本次通知规定了两项针对性措施:

  第一,定向放宽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适用条件。目前,对于最近12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或者最近12个月累计发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总股本5%且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小额并购交易,受理后直接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根据本通知,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上市公司不再适用累计计算的要求,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仅需当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或者当次发股不超过交易前总股本5%且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即可直接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

  第二,定向放宽配套募集资金用于补流偿债的比例限制。目前,用于补流偿债的配募资金不得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配募金额的50%。为加快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本通知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上市公司,取消上述比例限制,支持配募资金用于满足企业合理、必要的流动资金需求。

  《通知》还加快公募基金产品特别是权益类基金、抗疫主题基金等产品的审核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相关基金产品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依规给予支持。

  近年,证监会持续推动投资端改革,大力推进权益类基金发展,工作成效明显。业内人士指出,加快公募基金特别是权益类基金、抗疫主题基金等产品审核进度,有助于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提升机构投资者占比,充分发挥公募基金作为资本市场“稳定器和”压舱石的功能作用,同时有助于引导更多资金投向抗疫相关企业,

  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无法及时提交基金产品行政许可的相关签字、盖章文件的,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可视情况采取基金管理人先说明、后补充的方式,依法依规加快疫情严重地区基金管理人产品注册审查进度,传递监管温度,确保相关机构业务正常开展。

  看点三:实施延期展期政策体现监管弹性

  《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审核问询回复时限可以延长3个月,告知函回复时限可以延长1个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申报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暂缓计算审核阶段反馈意见回复时限、中止时限3个月。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可以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以延期3次。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取得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批文后,可以申请暂缓计算批文有效期,暂缓计算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证监会第一时间出台援企纾困政策,两年多,得益于这项政策,不少受疫情影响的上市公司得以顺利推进并购重组进程,实践效果较好。为此,证监会将继续实施上述政策,持续便利上市公司在疫情期间推进并购重组项目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并购重组市场的影响。

  另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的资产过户交付、工商登记、证券发行等事项的办理效率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并购重组行政许可批文有效期为12个月,上市公司必须在12个月内实施完毕重组交易并完成配套募资。考虑到特定地区、特定行业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为便利行政许可相对人,《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可在批文有效期届满前申请暂缓计算,最长可在批文下发后24个月内完成重组和配套融资。

  《通知》还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私募基金备案,适当延长管理人首支私募基金备案和信息报送时限,适当放宽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材料签章要求和部分工商材料要求。

  看点四:通过视频会确保发审会、重组委、上市委会议推进

  《通知》明确,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确保发审委会议、重组委会议、上市委会议正常推进。在首发上市、北交所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审核或注册过程中落实好电子化、无接触报送、送达工作机制,加强审核部门与发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电话沟通、线上咨询的保障机制,高效高质量提供服务。

  同时,发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可以通过电子签章方式提交申报材料、问询回复等相关文件。对确受疫情影响、无法统一签名的自然人,可以通过提供签字页电子扫描文档方式办理。申请发行债券产品的企业,对于确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交相关签字、盖章文件的,可以视情况先由主承销商出具相关说明,后续补充提交。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2022年6月底前拟以2021年年报申请首发上市、北交所上市的,如现场走访存在困难,证监局可以借助电子网络手段对辅导验收提前开展预沟通,可以采取非现场验收方式。

原标题:【证监会重磅!23条政策纾困疫情影响行业公司 来看八大要点
内容摘要:证监会发布23项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 证监会5月2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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