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天价罚单!据报道,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市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经查,该经营部进价1.2元/斤的土豆,售价从1.4元/斤涨至2元/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执法人员拟处以30万元罚款。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引发的风波仍未平息,在这关口,出现了更骇人的罚单,抖客网,网友纷纷吐槽,比如,有的说:“这个有点过分了!作为消费者觉得这个价格还算合理。”还有的开启同情模式:“1.2元进价,坏的、残次的、水分流失的,土豆上的土,加上人工,2元是良心价了。”
网友的这种心态颇堪玩味。无论吐槽还是同情,都是基于朴实的正义感,以及设身处地的代入感。因此,他们凭直觉认为这种罚款不近人情,逾越情理,过于严厉。
但要看到,这个罚款跟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相比,确有不同之处。卖芹菜的个体户是零售芹菜,即便存在农贸超标,危害或不是太大。而这家经营部不是一般的个体户,而是较大的批发商,一旦哄抬物价,将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售价从1.4元/斤涨至2元/斤,单价看似不高,但一旦累计起来,涉案金额或许惊人。
最关键的是,这家批发商涨价的“时机”不对。当时,大庆市出现突如其来的疫情,城市主城区按下了“暂停键”。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必需的蔬菜一旦涨价,就会破坏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不利于稳定人心,最终拖累疫情防控。
众所周知,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把蔬菜、口罩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执法作为重点,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一个案例是,2020年1月23日,北京市某大药房分店大幅抬高N95型口罩销售价格,被罚款300万元。犹记得那段时期,执法部门接连依法重罚一些哄抬物价的商家,不仅有力稳定了市场价格,更受到公众普遍赞同。
回到大庆这起案例,其“看点”不是罚款多少,而是该不该罚。大庆市市场监管局接受采访时,称是依法处罚,还表示处罚是合理的,并且这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依据。在疫情初期把价格控制住,百姓买菜才能便宜,不从源头来打击的话到中端、后端(价格)那不越涨越高吗?
有个细节是,黑龙江省此前发布司法通告要求,购销差价超过30%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物价行为依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2月1日发布的相关指导意见,经营者出现“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1月19日前(含当日)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情形,可以认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由此看,大庆拟被罚的这家批发商,其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既超过了黑龙江规定的30%,也违背了市场监管总局的规定,被罚似乎并不冤。
既然如此,为何那么多网友共情乃至同情这家批发商?表面看起来,跟网友不了解详情有关,实则跟当前的经济环境有关,跟眼下市场主体的处境有关。正如此前国务院督查组相关人员所称,执法不能只讲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好市场秩序的同时,也要为小微主体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尽管大庆这家被罚的批发商未必是小微主体,但不可能游离于大环境,也需要良好的生存环境,一旦罚得过重,翻不过身,恐怕也不利于稳定市场秩序。
进价1.2元的土豆卖2元,拟被罚30万元,注定引发热议。无论怎么看,都要意识到,这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还关涉经济语境、社会空气以及世道人心。罚还是不罚,以及罚多少,都要遵循法律,在这一前提下,也要观照世情,抚慰人心,以期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
原标题:【“进价1.2元的土豆卖2元拟罚30万” 处罚也要观照世情】 内容摘要:又一个天价罚单!据报道,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市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经查,该经营部进价1.2元/斤的土豆,售价从1.4元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keji/137693.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