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版权问题的答案,需要多方共同寻找

  新闻背景:

  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禁止短视频“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引发舆论对于短视频版权题的关注。

短视频版权问题的答案,需要多方共同寻找

中国经济网资料图 邓浩/摄

  短视频作品如何避免侵权

  短视频二创的版权问题早已进入各方视野。《2021中国短视频保护白皮书》显示,12426版权监测中心从2019年到今年5月共监测到300万个侵权账号,删除1478万条二创侵权短视频。一些账号直接把影视作品剪切成短视频连贯地发到网上吸引流量,这无疑是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今年4月9日,七十多家影视传媒单位联合发声,抵制短视频未经授权的“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紧接着,当月26日,七十多家单位又联合发表倡议书,抵制“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矛头指向“X分钟看电影”。关于短视频二创的版权问题或许需要一份细则作为指引,但这份细则应当更加详细、稳妥、贴近实际。【详细】

  近年来,互联网视频行业快速发展。其中,短视频以其方便快捷、喜闻乐见等特点迅速催生并占据了市场,成为互联网流量经济中的新兴力量。与之相伴,有关知识产权特别是版权等方面的问题不时发生,尤其是影视剧等长视频与短视频之间的版权纠葛,引起各方关注。互联网内容产业中的短视频行业,为了提高供给效率和变现能力,光靠原创短视频难以满足受众的要求,这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地要使用电影、电视剧、网游作品等长视频的内容。切条、搬运、剪辑已有影视剧或网游作品,只有在构成合理使用的情况下,短视频作品才能当然取得合法身份,否则,该切条、搬运、剪辑行为是性质较为严重的版权侵权行为。视频行业内的长短视频版权之争最主要的表现即为此种未经许可的切条、搬运、剪辑行为。任何行业都有其运行规则和法律法规要求。短视频使用长视频作品,不能是简单化的“拿来主义”,应遵守应有的行业规则和既定的法律规则。【详细】

  短视频平台不能逃避义务

  问题关键在于,我国著作权法在这里留下了“合理使用”的空间: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至于引用多少是“适当”、是否影响“正常使用”、什么是“不合理”损害,要交给法院具体分析。著作权得不到良好保护,将挫伤作者创作积极性,不利于文化发展;可是一旦把这道红线定得太高、规范得太严,又可能导致作品传播受限,不利于文明成果的传播交流,阻碍文化繁荣、社会进步。因此,这道红线划在哪里,怎么执行,非常考验治理者的智慧。在这方面,一些国家推广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把开放哪些授权的选择权交给作者的做法很有借鉴价值。【详细】

  为了真正提高产业效能,可利用互联网平台的资源集合优势,考虑以平台间合作的方式从根本上打通平台间的作品版权授权利用机制。在当前长短视频版权合作机制仍不完善的情况下,短视频平台应从版权法的既定规则出发,履行视频版权保护义务。短视频平台是视频内容上传和传播的集散地,扮演着内容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其版权注意义务相对较高。在短视频平台以自己的名义提供他人视频作品的情况下,如果构成未经权利人许可的非法传播,平台要承担直接侵权的不利后果。在短视频平台为用户上传并传播他人视频作品提供便利或辅助的情况下,平台也可能承担间接侵权的责任。当前,抖客网,短视频平台方尚没有完全建立起合乎版权法要求的商业模式和作品传播规则,甚至有的平台试图以灰色地带或转嫁责任等方式来逃避应尽的版权保护义务,这是不可取的。作为内容提供平台的短视频平台,并没有适用“技术中立原则”和“避风港规则”的法律基础。【详细】

  长短视频版权应合作共赢

  从短视频平台版权治理的角度看,首先,应进一步明晰已有版权规则的法律适用,注意从规则制定和规则解释上澄清版权侵权责任和免责规则的适用条件。其次,要注意司法裁判的准确性和统一性,通过司法裁量保护原创短视频、保护长视频版权、追究短视频侵权责任,树立司法裁量确定性标准。再次,对某些短视频平台连续、长期侵犯版权的行为,应给予版权行政处罚的责任追究,营造短视频行业和版权产业的良好生态。最后,要建立行业自律机制,鼓励和促使短视频行业主动建立版权保护的过滤措施和行业版权规范,实现视频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说,长短视频版权之争的实质是利益之争。作为新兴视频行业的短视频,与电影、电视剧等长视频的利益博弈,应将其引导为共赢的良性竞争,而不应该成为相互内卷的零和博弈。【详细】

  “内容搬运”短视频是数字技术助力下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满足了部分消费者的现实需求,也在著作权的约束范围之内,只有尊重版权,创新版权合作模式,形成良性的互动与合作才能可持续健康发展。既要形成共同维护知识产权的氛围,也要平衡短视频创作者、视听作品权利人、长视频平台、短视频平台以及社会公众间的利益。短期来看,新机制的运行,可能会增加短视频运营成本,也将淘汰一批短视频账号;长期来看,有利于影视作品持续供给短视频运营者进行二次创作,在助推影视剧传播的同时,生产出更多优质的短视频产品,从而优化视频传播价值链,形成合作共赢的良好生态。【详细】

  (以上综合经济日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

  微言大义:

  @北巷de初睛:难道不是很多人看了剪辑视频,才去看电视剧的吗?

  @雪见蒲公英: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有的短视频博主剪得比正片好看多了,经常骗得我去看烂剧。

  @薛定谔的猫儿123:现在很多短视频都是利用剪辑影视作品来打广告赚钱,这其实已经侵害原作利益了。

  @喵律:在有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行业协会做出这样一个规定,更像是一种圈地保护的行为。

  @军部六哥:保护影视版权没毛病,但也要为二次创作留有空间。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应当承认,海量短视频产品所展现出来的无穷创造力和无尽传播力,不仅打造出了一片广阔的流量经济蓝海,也让我们这个时代的生活更加精彩。而与此同时,短视频行业大量存在的版权争议,也必须得到正视。如果指望某协会出台一纸没有法律效力的禁令,就能彻底遏制短视频侵权,那显然不太现实。短视频版权问题的答案,还需要多方共同寻找,这里面既有影视版权方、短视频生产者,也有长短视频平台。只有创新版权合作机制,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长期共赢,长短视频良性互动的局面才能逐渐形成,行业高质量发展才能蹄疾步稳。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原标题:【短视频版权问题的答案,需要多方共同寻找
内容摘要:新闻背景: 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禁止短视频“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引发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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