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监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餐饮食品,保健食品7类食品10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047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饮料19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0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11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9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8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糕点11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1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8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保健食品5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八天超市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北京李凤梅日杂店使用、消毒的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兴鑫淼鲜鱼摊经营的松花江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北京玉香兴旺蔬菜店经营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北京鑫麦源饭店经营的糖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北京潘顺发商店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7.北京丰沃鲜生超市经营的鸡蛋,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8.印湘(北京)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9.北京润利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带鱼,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10.标称好得康(北京)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银杏王乳, 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10-羟基癸烯酸(10-HDA)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好得康(北京)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1.标称大城县亿阳糖饼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春祥园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抹茶绿豆饼,富马酸二甲酯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12.北京宇晟伟业商贸中心经营的沙母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侦查处理,抖客网,涉及外省市的已公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监局

 

  2021年9月30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报(2021年第42期)

原标题:【北京市市监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2期)
内容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餐饮食品,保健食品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9506.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青海省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报(〔2021〕年第42号)
下一篇:未来生物收编传销团队,旗下新零售就能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