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河东粮油店销售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鲜鸡蛋案
2021年7月21日烟台市市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平台转来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鲜鸡蛋,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烟台市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依法给予当时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烟台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炭烤鱿鱼仔案
2021年6月18日,烟台市市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平台转来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炭烤鱿鱼仔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烟台市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龙口正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鱼皮花生(原味)案
2021年8月31日,烟台市市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平台转来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的鱼皮花生(原味)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烟台市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烟台名仕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酒精度项目不合格的葡萄汽泡酒案
2021年7月14日,烟台市市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平台转来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的产品酒精度项目低于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烟台市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烟台优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炭烤鱿鱼仔案
2021年5月18日,烟台市市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平台转来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的炭烤鱿鱼仔,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烟台市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蓬莱市登州思泊湖牛肉面店采购食品添加剂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
2021年8月27日,蓬莱区市监局执法人员对蓬莱市登州思泊湖牛肉面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未提供出食品添加剂的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购进票据和合格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9月22日蓬莱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蓬莱市登州马祥拉面馆采购食品添加剂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
2021年8月27日,蓬莱区市监局执法人员对蓬莱市登州马祥拉面馆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未提供出食品添加剂的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购进票据和合格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9月22日蓬莱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蓬莱市大辛店镇克年超市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案
2021年9月16日, 蓬莱区市监局执法人员对蓬莱市大辛店镇克年超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未提供出安全自查材料,当事人在经营时未开展安全自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2021年9月29日蓬莱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蓬莱市大辛店镇玉红商店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案
2021年9月16日, 蓬莱区市监局执法人员对蓬莱市大辛店镇玉红商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未提供出安全自查材料,当事人在经营时未开展安全自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2021年9月29日蓬莱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金源商店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案
2021年7月26日,蓬莱区市监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金源商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随机抽查“优乐多乳酸菌饮料”,当事人现场未提供出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和合格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9月17日蓬莱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畅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案
2021年7月27日,蓬莱区市监局执法人员对烟台畅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随机抽查预包装食品即食海蜇,当事人现场未提供出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和合格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9月17日蓬莱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火尧火考私房菜馆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帽案
2021年9月7日,蓬莱区市监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火尧火考私房菜馆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涉嫌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9月22日蓬莱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永文面馆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帽案
原标题:【烟台市市监局公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第三十五批)】 内容摘要:芝罘区河东粮油店销售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鲜鸡蛋案 2021年7月21日烟台市市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平台转来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鲜鸡蛋,恩诺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40776.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