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监局全市组织开展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20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抖客网,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共计777批次。经检验,发现13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7%。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高明区睿璐朗海鲜档销售的三点蟹、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王玉群销售的大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谭敏辉销售的梳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高明区洪字海鲜档销售的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银城胡正诚蔬菜档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银城曹有生蔬菜档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郑国莲水果档销售的粉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高明区家华家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吴川市梅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泸通牡阳酒,总糖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美中特好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通化吉利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绿之龙牌窖藏山葡萄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盈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话梅姜片,氯化钠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冠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石湾陶都鱼腐,羰基价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南海区好利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香鸡仔饼(热加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侦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择损伤、颜色异常、形态异常和气味异常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的基础方法。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曝光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佛山市市监局
2021年11月8日
原标题:【佛山市市监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报(2021年第23期)】 内容摘要:佛山市市监局全市组织开展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20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46974.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