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肉制品,糕点,食糖,餐饮食品10类食品10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024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15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5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8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7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1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1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饮料10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肉制品7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6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糖3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涿州市郡义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和平学虎食品店经营的槽子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2.北京兰聚鑫桂源商店经营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3.八里桥市场水果商户赵洋经营的香梨,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经营的梭子蟹,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北京丰收锅盖酒楼使用、消毒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北京草桥韦参军鲜肉店经营的猪肝,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检验发现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草桥韦参军鲜肉店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7.北京江边城外阳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餐饮分公司经营的鮰鱼,抖客网,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发现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江边城外阳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餐饮分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8.北京市望湖楼饭庄经营的赤砂糖(分装),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天津九品莲花调味品有限公司宁河分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该饭庄使用、消毒的玻璃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标称北京东方润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福源圣泉商店经营的乐矿包装饮用水,北京金源盛海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0.北京首航国力商贸有限公司第五十八店经营的菠菜,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首航国力商贸有限公司第五十八店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1.标称北京百世醇香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幸福荣耀(北京)超市有限公司白纸坊店经营的蒜蓉烤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侦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公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监局
2021年11月24日
原标题:【北京市市监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54期)】 内容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肉制品,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52883.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