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秋季食盐专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渝经信执法〔2021〕13号)

 

  五、时间安排

  (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非食盐生产企业未按规定保存生产销售记录的;

  (六)将非食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的;

  (二)实施阶段(9月至10月)。

  2021年7月27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秋季食盐专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渝经信执法〔2021〕13号)

 

2021季食盐专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doc

  (八)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的;

  二、检查内容

 

  (四)严格文明执法。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程序,严谨办案,注重全面收集证据,提高执法文书质量,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防止出现过度执法、随意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1.制定方案。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以下简称各区县经济信息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研究和查找辖区内食盐生产、销售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本辖区食盐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有条件的区县可与市场监管和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及企业:

 

  1.全面检查。各区县经济信息部门要按照本辖区食盐联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当准确记录和及时处置,防止“蜻蜓点水”和“走过场”。

  2.广泛宣传。各区县经济信息部门要将《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进企业、进市场、进超市、进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抖客网,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开展食盐专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规范和营造良性有序的食盐专营市场秩序和供应环境,保障食盐供应安全,增强群众安全用盐意识。进一步宣贯《食盐专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扰乱食盐定点生产、定点批发等涉盐违法违规行为,筑牢食盐安全底线,强化食盐生产、经营者的守法诚信理念,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盐业领域健康发展。

  (一)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的;

 

 

 

 

  四、查处行为

  (三)强化舆论引导。搞好新闻舆论正面宣传,做好《食盐专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必要时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执法检查,及时网曝一批典型案例,形成舆论高压态势,增强食盐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生产和经营意识。

 

  (三)总结阶段(11月)。

 

 

  (二)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和卫健等部门的联动检查和信息共享,检查中如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问题应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检查重点

  (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检查企业定点批发的资质,是否持续符合“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是否按要求批发食盐;检查企业是否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检查企业是否超出规定范围销售食盐;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采购销售记录制度,是否如实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相关凭证;检查企业销售的食盐碘含量是否符合我市的相关标准(21—39 mg/kg);检查企业销售的食盐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检查跨省经营食盐业务的企业是否符合业务开展的相关资质;检查跨省经营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公司是否以本企业名义开展批发业务;检查跨省经营企业与其合作的物流配送企业是否存在违规批发行为;检查开展跨省经营食盐业务的企业是否按照渝经信消费〔2020〕14号文件要求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上一季度在渝销售食盐情况告知市经济信息委消费品处(盐业管理处);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了食盐电子追溯系统,其运行是否有效等。

 

 

 

 

 

 

 

 

 

 

 

  (一)准备阶段(8月)。

  (九)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省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以本企业名义(获证名称)通过与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合作、自建分公司或销售网点、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等方式开展跨省经营食盐业务的;

  为加强全市食盐供应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食盐市场生产经营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安全健康消费环境,根据《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696号)、《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2019〕92号)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季食盐专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违反规定聘用人员的;

原标题:【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秋季食盐专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渝经信执法〔2021〕13号)
内容摘要: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加强全市食盐供应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食盐市场生产经营秩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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