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监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 2021年第46期

  近期,云南省市监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878批次,涉及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饼干、糖果制品、酒类、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11大类,其中合格样品1851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微生物、质量指标等,具体情况2051.html">通报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金平山里农家分店销售的、标称金平县志光酒坊生产的包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金平左记贵州牛肉馆销售、标称金平县喜望桥好口福酒厂生产的包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玉溪市红塔区彩虹市场(邓士明)销售的、标称普洱市景谷林苑酒厂生产的50度云南米酒,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文山市醉品药膳鸡馆销售的,标称文山市丘北县腻脚彝族乡(邵寿恒)生产的包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坝心镇综合农贸市场(全保珍)销售的绿豆芽,亚硫酸盐(以 S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个旧市鸡街镇乍甸华氏酒坊生产的包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漾濞孟家老酒坊生产的苦荞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通标检测有限公司。

 

  (八)云龙县乔生商贸服务部生产的苦荞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通标检测有限公司。

 

  (九)姚安县张老表纯粮酒坊生产的散装高粱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通标检测有限公司。姚安县张老表纯粮酒坊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青龙农贸市场(朱秀英)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青龙农贸市场(白春美)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青龙农贸市场(白春美)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坝心镇综合农贸市场(全保珍)销售的黑料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坝心镇综合农贸市场(全保珍)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红河县大羊街乡人人乐超市销售的、标称南昌市红宝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冻,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禄丰县仁兴镇鸿丽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喜又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什锦大果冻,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马关江菊超市销售的、标称个漯河市恒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苹果味果冻,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昭通市昭阳区洒渔镇大桥村(戴俊)生产的苹果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金平傣皓种养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紫薯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华宁华溪胡跃琼摊销售的、标称云南欣鼎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欣如意味精,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昆明市盘龙区桥桥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昆明经开区来福调料厂生产的料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文山市同辉超市泰民店销售的、标称云南滇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酸黑米调味汁,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滇瑞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红河县大羊街乡人人乐超市销售的、标称云南欣鼎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欣如意味精,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昆明市五华区虹山丽萍酱菜店销售的、标称昆明市经开区来福调料厂生产的黄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八)丘北树皮心连心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马关吉云酒厂生产的包谷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九)腾冲市固东镇浙联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保山禧源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酒(液态法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十)澜沧万福超市销售的、标称普洱开兴酿酒总厂生产的自烤酒(固液法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监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2051.html">通报

 

  云南省市监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附件15: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原标题:【云南省市监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 2021年第46期
内容摘要:近期,云南省市监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878批次,涉及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饼干、糖果制品、酒类、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55246.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海南省市监局关于14批次 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42期)
下一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征求《气体放电灯汞含量检测的样品制备》等169项拟立项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