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监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52期)

  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计划,广东省市监局组织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39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抖客网,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383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惠丰万佳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金枕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志雄鱼档销售的三点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珠海市斗门区渔兴水产品店销售的面包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广州市荔湾区林军水产品商行销售的花蟹和三点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阳江市江城区广众天然水产品店销售的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阳江市江城区青湾水产品店销售的花蟹和奄仔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阳江市江城区兴博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欣荣食品厂生产的黄金蟹钳膨化食品和留香展翅味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顺德东乐路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十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Aji长崎蛋糕(活力乳酸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广东省市监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侦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曝光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报。

 

  点击下载:   附件1-12.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监局

 

  2021年12月27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52期)

原标题:【广东省市监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52期)
内容摘要: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计划,广东省市监局组织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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