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监局2021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

  近期,太原市市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抖客网取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豆制品、罐头、乳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饮料、调味品、肉制品、食糖、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蛋制品、食品添加剂、水产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冷冻饮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6个大类食品51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504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山西蜀一蜀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凉粉,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二、太原市小店区颖儿小吃店销售的凉粉,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三、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销售的油炸花生米,其中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太原市小店区李文辉小吃店销售的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五、太原市小店区攀良快餐店销售的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六、太原市杏花岭区晋香源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沧州市旺鑫食品限公司生产的香酥脆枣,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太原海关技术中心。

 

  七、太原市杏花岭区红娟面皮店生产销售的面皮,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太原海关技术中心。

 

  八、中北大学一食堂使用的自消毒碗和盘子,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太原市尖草坪区可好吃了小吃店销售的面皮,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太原市尖草坪区贾晓斌米皮店销售的面皮,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清徐县九粥粥品店销售的凉粉,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十二、太原市尖草坪区艳玲小吃店销售的面皮,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太原市万柏林区甜不化小吃店销售的凉粉,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十四、太原市万柏林区真味如家粥坊销售的凉粉,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及相关县(市)市场监管局正在依法进行核查处理。

 

  特此通报。

 

     附件1: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太原市市监局

 

  2021年12月23日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原标题:【太原市市监局2021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
内容摘要:近期,太原市市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豆制品、罐头、乳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饮料、调味品、肉制品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64351.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大同市市监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第24期)
下一篇:河南省市监局关于4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5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