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监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32期)

  近期,安徽省市监局组织抽检蜂产品、糕点、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等8类食品8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3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微生物指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蚌埠、阜阳、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侦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公告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一)马鞍山市花山区天使星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东林蜂业有限公司(宣城)生产的洋槐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合肥顺心食品厂生产的大麻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马鞍山市含山县运漕镇又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芜湖市真云清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滁州市琅琊区勇来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安徽豪尚好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慕思吐司面包(蔓越莓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标称安徽三生食品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标称蚌埠市五河县荷露纯净水厂生产的金露饮用纯净水,抖客网,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阜阳市太和县倪邱镇优乐纯净水厂生产的优乐矿物质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标称六安市宝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报。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糕点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4.饮料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5.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7.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8.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9.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0.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1.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2.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3.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4.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监局

 

  2021年8月25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32期)

原标题:【安徽省市监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32期)
内容摘要:近期,安徽省市监局组织抽检蜂产品、糕点、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等8类食品8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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