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8类食品7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98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42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34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26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9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8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饮料89批次,抖客网,其中合格样品8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糖4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李晓明顺发商店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北京亿都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经营的韭菜,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标称海南嘉润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分别由北京吉利隆超市、北京隆华顺平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2批次喔乐果肉椰汁(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海南嘉润宝食品有限公司对北京隆华顺平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喔乐果肉椰汁(植物蛋白饮料)提出检测结果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4.北京远东滨洋商贸中心经营的鲤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该商贸中心经营的清江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5.北京京客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乔庄店经营的国产带鱼段,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检验发现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京客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乔庄店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6.北京优芽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7.北京众联志忠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面包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8.标称北京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食糖经营分公司生产,北京守革小涛商贸中心经营的精制绵白糖,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总糖分、还原糖分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北京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食糖经营分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北京市市监局核查后,对其提出的真实性异议予以认可。
9.标称保定顺天恒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物联兴隆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红薯淀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0.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万源路店经营的韭菜(袋),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1.北京卓耀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乐君生鲜销售的纯香油,亚油酸、油酸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侦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公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 不合格项目说明.docx
北京市市监局
2021年12月29日
原标题:【北京市市监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64期)】 内容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淀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65523.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