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2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等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食品行业监管政策,食品伙伴网整理汇总如下:
1、2022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6月1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征求2022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经向部门、行业和社会广泛征集年度立项建议,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国家卫健委拟订了《2022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优先制定、修订风险防控和产业急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1项,并公开征求意见。
这4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标准10项、食品产品标准2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3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20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2项、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标准4项。
相关报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征求2022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标秘发〔2022〕4号)
2、四部门联合发文遏制“天价”月饼等现象
6月10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告》。
通告要求,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
通告表示,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
通告明确,月饼馅料中不得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鼓励简约、绿色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相关报道:四部门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告 2022年第5号
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6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7月23日。
二次审议稿主要变化涉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农产品冷链物流及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分工等,考虑到行政法规对生猪的质量安全实行更严格的检验检疫管理,对特定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材料作出相应衔接性规定,对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农产品经营者和平台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作出衔接性规定。
相关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两次审议稿比对表
4、《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公布
2022年6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第56号令公布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有27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明码标价规则、价格比较和价格欺诈行为认定规则、法律责任等4个部分。《规定》细化明确了明码标价规则,补充完善了部分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法治支撑。
在明码标价方面,《规定》明确,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其中,服务的计价方法包括计价单位和计价标准。经营者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行增加标示与价格有关的质地、服务标准、结算方法等其他信息。设区的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特定商品和服务,可以增加规定明码标价应当标示的内容。此外,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在价格欺诈认定方面,《规定》表示,在总结立法和执法经验基础上,列举了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一是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二是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三是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四是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及其他价格信息;五是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六是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七是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考虑到价格欺诈的手段多种多样,难以全面列举,第十九条第(八)项规定了“其他价格欺诈行为”作为兜底条款。
此外,《规定》还规定了不属于价格欺诈的三类情形:一是经营者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故意;二是实际成交价格能够使消费者或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其他经营者获得更大价格优惠;三是成交结算后,实际折价、减价幅度与标示幅度不完全一致,但符合舍零取整等交易习惯。
在法律责任方面,《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在明确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以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所适用罚则的同时,规定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
相关报道: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重点内容解读
5、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集2022年第一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第一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通告。
通告称,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主要征集项目涉及蜜饯、减肥茶、酵素等食品中新型缓泻剂检验方法;食品(保健食品)中β受体阻滞剂类药物检验方法;保健食品、酒类中抗风湿成分检验方法;食品中布洛芬、甲硝唑、布洛芬酸钠检验方法;腐竹油皮品中掺杂掺假检验方法;葛根粉品中掺杂掺假检验方法;香米掺伪鉴别方法;食品中其他掺杂掺假物质检验方法。
原标题:【2022年6月食品行业监管政策概述】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2022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等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食品行业监管政策,食品伙伴网整理汇总如下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08354.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