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监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1号)

  在2021年总局本级评价性抽检中,涉及重庆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庆新大兴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曾小明销售的茄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茄子,抽样单编号:PJ21000000004430486,检验结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1年6月2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涪陵区市监局依法对该经营者实施了现场检查。经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茄子20kg,已销售20kg,售价为6元/kg,货值共计金额为120元。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被抽检不合格批次茄子有库存。

 

  (三)涪陵区市监局已依法监督经营者召回不合格食品并立案侦查。经营者已采取主动召回等措施。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涪陵区市监局已对该经营者进行了培训,要求其认真整改。对购进的蔬菜等食品应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要求,并及时进行快速检测。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曝光。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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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庆市市监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1号)
内容摘要:在2021年总局本级评价性抽检中,涉及重庆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庆新大兴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曾小明销售的茄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茄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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