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监局中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1年 第33期) 第 86 号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监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9类食品817批次样品。其中,抽检节令食品月饼8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96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污染、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昌吉市东胜惠佳食品批零商行销售的、标称新疆奇台县老奇台镇牛王宫小杂粮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小麦石磨面粉,水分和粉色、麸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抽样单位地址为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振华市场C区13号的伊州区振华市场鸿祥综合商行销售的、标称哈密市经济开发区金亮子植物油厂生产的金亮子纯香菜籽油,抖客网,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三)伊宁县古海尔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阿克苏市阿依库勒镇萨依买里村1小队(314国道1040公里路边)的新疆香春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大蒜生姜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四)额敏县巴尔鲁克迎宾路综合商店销售的、标称昌吉彩贝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牛肉面,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昌吉彩贝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被抽样单位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石缘路玉龙广场70栋105号(1号楼)的乌尔禾区怡福商店销售的、标称巴州好趣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肉味干吃面,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州亚西娜尔饮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对产品生产日期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巴州市监局核实,该批次样品由经销商擅自篡改生产日期造成。

 

  (六)沙雅县天南自选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大西渠镇工业园区新疆小金牛食品有限公司一层厂房(大西渠镇区工业园区丘221栋)的新疆新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港式绿豆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七)玛纳斯县麻氏家和超市销售的、标称玛纳斯县众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抽王(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和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八)伊宁县买买粮油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托依堡镇铁热克村的新疆枣尚好枣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陈醋(酿造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九)奇台县乔仁乡鑫达百货销售的、标称奇台县天山食品厂生产的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和全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十)莎车四方缘时代购物商行销售的、标称喀什疆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好空气包装饮用水,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

 

  (十一)托克逊县阿克沙热依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国家级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园的新疆麦迪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二)和田县经济新区夏提力克超市销售的炒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三)于田县金殿批发店销售的、标称于田县骑蓝则尔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骑拉尼扎尔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

 

  昌吉市隆源恒峰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昌吉市源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贝(糖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污染

 

  (一)被抽样单位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585号的天山区团结路乌买尔江超市销售的、标称喀什阿米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味方便面,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二)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恰尔巴格镇巴扎路260号的洛浦古乐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葡萄奶棒(冷冻饮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乌鲁木齐东方爱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东彩路102号院内的新疆荆楚诚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玛纳斯县麻氏家和超市销售的、标称玛纳斯县众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抽王(酿造酱油),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三)吉木乃县阿克阿尔斯超市销售的、标称吐鲁番市丝路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冰红葡萄酒,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四)于田县白鹅日用品批发零售第一分店销售的、标称和田市奇瓦尔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奇瓦尔果仁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五)英吉沙县喀斯木江阿尔曼超市销售的、标称呼图壁县五心乐食品厂生产的海绵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原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监局中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1年 第33期) 第 86 号
内容摘要: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监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糕点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1671.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东莞市市监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报(2021年第36号)
下一篇:上海市市监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沪市监食经202104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