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4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饮料4类食品5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4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110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89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7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69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饮料8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贝拉吉奥(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经营的小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标称山东乐福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抖客网,北京吉利隆超市经营的红豆燕麦豆浆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锦绣富群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幸运木商店经营的辣椒,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钦玉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佳福佳商贸店经营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五便利店经营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正时伟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APP)蔬果优鲜(宏兴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侦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公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监局

 

  2022年8月10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报(2022年第44期)

原标题:【北京市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44期)
内容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饮料4类食品5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26263.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山东省市监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28期(总第373期)
下一篇:甘肃省市监局关于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