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3号)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2011)。

  蛋制品

  一、蔬菜制品

  (二)检验项目

 

  3. 生湿面制品检验项目为硼酸。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


 

  (一)抽验依据

  抽验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1、糕点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抽验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检验项目

 

 

  (二)检验项目

 


 

 

  1.再制蛋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二)检验项目

 

 

  5.火锅底料检验项目包括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

 

 

  六、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验依据

  (二)检验项目

  1.豆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二)检验项目

 

  2.合格-2021年第3号食品抽检信息

    

 

  (一)抽检依据

  附件1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


 

  抽验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七、豆制品

  (二)检验项目

  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二)检验项目


 

 

 

附件2.xls

 

原标题:【宜宾市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3号)
内容摘要:近期,市市监局组织开展2021年宜宾市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蔬菜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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