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9月23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39期通报,检出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等7大类食品中25批次样品不合格。
5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标称贵州开阳溪麓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秦天下天然矿泉水,其中界限指标-硒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又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标称贵州开阳溪麓温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龙之富硒温泉矿泉水,其中界限指标-硒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又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榕江县辉达兴农产品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黔酸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凯里香醋,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平塘分公司销售的原味瓜子,抖客网,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省瓮安县华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本味花生,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界限指标是区别饮用天然矿泉水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中规定,界限指标-硒的含量范围为0.01mg/L-0.05mg/L;本次抽检的两批次饮用天然矿泉水的产品标签明示,其界限指标-硒的含量范围为0.01mg/L-0.02mg/L。该两批次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界限指标-硒的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又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界限指标-硒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水处理过度使元素损失,也有可能是水源受环境、季节等因素影响使界限指标含量波动。
酿造食醋的风味主要来源于酿造过程中产生的多种有机酸,可以分为挥发酸和不挥发酸,不挥发酸以乳酸为主,是固态发酵食醋的特征性指标之一。《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固态发酵食醋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含量不得低于0.50g/100mL。食醋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或者出厂检验把关不严。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熟制其他类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熟制花生、瓜子中过氧化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劣质原料进行生产,或是企业的生产工艺不达标,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也可能是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过氧化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8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标称遵义新特丽洁思源纯净水厂生产的贵遵冰泉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镇宁自治县桂花树波波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果(黑芝麻),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镇宁自治县桂花树波波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果(白芝麻),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遵义吉亿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沁砂山泉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遵义吉亿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爽冰冰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贞丰县左记青椒地摊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小碗),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瓮安马龙泉水厂生产的天文马龙泉饮用纯净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农特产超市(经营者:贞丰县山货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贵州省余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贞丰余记粽粑(咸味型粽子)(排骨板栗粽),其中商业无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餐饮具可能会导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399—2016)中规定,糖果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大肠菌群的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糖果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所用原料、包装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灭菌不彻底等;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商业无菌是指经过适度的热杀菌以后,不含有致病的微生物,也不含有通常温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商业无菌不合格可能会导致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影响人体的身体健康。《粽子》(SB/T 10377—2004)中规定,真空包装类粽子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真空包装类粽子的商业无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杀菌处理不够彻底,导致有部分致病微生物残留,或者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被致病微生物污染。
8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盘州市恩泽玛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智慧E家市场(葛华芳)销售的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凯里市金玉农贸市场18号门面周子忠销售的黄辣丁,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黎平县黔城华联超市销售的豇豆,其中水胺硫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黎平县玖玖生活超市销售的鸡肉,其中尼卡巴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龙里县道乡蔬菜批发部销售的油麦菜,其中氟虫腈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龙里县道乡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芹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兴仁市天天鲜购物广场销售的香芹(芹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通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黄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4-氯苯氧乙酸钠对人体有一定的累积毒性,长期大量食用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原标题:【注意!贵州发布2021年第39期通报,这25批次不合格食品上黑榜】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9月23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39期通报,检出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等7大类食品中25批次样品不合格。 5批次食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4846.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