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品种精准治理清单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安徽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品种精准治理清单》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治理的重点品种精准治理清单,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21日

 

  安徽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品种精准治理清单

 

  一、”三棵菜“(豇豆、韭菜、芹菜)精准治理清单


  (一)存在问题

 

  1.克百威、氧乐果、三唑磷等蔬菜上禁用农药在豇豆上使用问题;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吡唑醚菌酯、甲霜灵、噻虫嗪等常规农药在豇豆上超标问题。

 

  2.毒死蜱、乙酰甲胺磷等蔬菜上禁用农药在韭菜上使用问题,啶虫脒、异菌脲、腐霉利、辛硫磷、氯氟氰菊酯、多效唑、氯氰菊酯、咪鲜胺等常规农药在韭菜上超标问题。

 

  3.甲拌磷、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氟虫腈等蔬菜上禁用农药在芹菜上使用问题;辛硫磷、五氯硝基苯、甲萘威、阿维菌素等常规农药在芹菜上超标问题。

 

  (二)工作目标

 

  1.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开展安全合理用药技术培训、严格市场监管。

 

  2.督导”三棵菜“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产品上市时开展检测并开具合格证,加强合格证开具巡查。对冒名开具或出具虚假合格证的,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信用化、精准化管理

 

  3.强化组织协调,健全会商机制,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建立联动机制,强化标准结构体系。


  (三)工作措施

 

  1.围绕禁限用农药知识主题,以农药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农村集贸市场和农药使用大户为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广泛深入宣传禁限用农药名录,普及禁限用农药相关知识,达到禁限用农药社会关注、民众知晓、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熟悉、农药监管人员掌握的宣传目标。

 

  2.对全省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单位,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统防统治组织、蔬果茶药材主产区种植户实行整治全覆盖,把禁限用农药销售使用问题整改到位,建立健全监管检查长效机制。

 

  3.充分运用”控、替、精、统“综合治理方法,强化安徽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的推广应用,督导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完善台账记录,扎实稳妥推进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

 

  (四)进度安排

 

  1.2021年7月中旬,印发关于加强豇豆、韭菜、芹菜科学安全用药指导工作的通知》。

 

  2.2021年9月中旬,印发《禁限用农药知识宣传周活动方案》,开展禁限用农药宣传周活动。

 

  3.2021年9月-10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禁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禁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

 

  4.2021年9月-长期,持续开展农药零增长行动。

 

  二、鸡蛋精准治理清单


  (一)重点问题

 

  一是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氟苯尼考3种兽药在蛋鸡产蛋期禁用问题。二是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金刚烷胺等5种停用兽药违法使用问题。

 

  (二)工作目标

 

  蛋鸡养殖场规范饲养和安全饲养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蛋鸡养殖场不贮存和使用违禁药物;所有使用的兽药均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蛋鸡在产蛋期不使用禁限用兽药;鸡蛋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解决,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将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工作措施

 

  1.开展蛋鸡养殖场质量安全宣传告知和承诺。对蛋鸡养殖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分别就兽药安全使用、兽药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普法教育,清理不规范养殖行为,同时向养殖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发放规范生产经营告知书,生产经营主体逐一向属地监管部门签订和递交承诺书。

 

  2.加强对蛋鸡养殖场安全用药的培训与指导。一是梳理蛋鸡养殖规范用药清单,向规模化蛋鸡养殖场发放”明白纸“,开展广泛宣传,严格进货查验,确保采购的兽药符合规定。二是开展辖区养殖场用药技术培训,督促落实兽药入库使用管理、岗位责任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蛋鸡用药要求和休药期制度,配备专业兽医技术人员,提升养殖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国家要求推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引导养殖场科学、合理、安全用药,确保销售的鸡蛋符合质量安全规定。

 

  3.开展养殖环节大排查。一是重点检查蛋鸡规模养殖场仓库现场是否存放有各类禁用药物。二是检查生产养殖档案,特别关注兽药购买和使用台账,排查是否存在不执行休药期规定、产蛋期使用限用药物等违规行为。三是按计划对一定数量的鸡蛋进行兽药残留抽检,查封扣押不合格鸡蛋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严厉查处养殖环节中使用禁用兽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销售兽药残留超标鸡蛋等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对从事蛋鸡用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一是核查兽药生产企业原料药合法性、兽药配方规范性、是否按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等要求,同时确保符合兽药追溯管理要求。检查动物防疫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规范填写养殖档案和兽药饲料使用记录,是否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二是核查兽药经营企业台账、兽药产品合法性、来源合法性、储藏、销售规范性。三是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抽检的兽药每批筛查兽药非法添加成分,严肃查处非法生产企业和假劣兽药。四是加大对投诉曝光信息核查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兽药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四)进度安排

 

  1.2021年9月-12月,开展兽药安全使用普法宣传活动。

 

  2.2021年9月-2023年5月,开展养殖环节、市场环节大排查,推进鸡蛋监督抽査工作。

 

  3.2023年6月-2024年6月,总结和监督检查阶段。

 

  三、肉鸡(含乌鸡)精准治理清单

 

  (一)重点问题:一是氧氟沙星、氯霉素、金刚烷胺等禁停用药物在乌鸡上使用问题;二是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氟苯尼考等常规兽药在肉鸡(含乌鸡)上残留超标问题。

 

  (二)工作目标:家禽养殖、贩运、屠宰等环节规范经营观念进步加强;不养殖、不贩运、不屠宰含违禁药品的家禽,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将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工作措施:

 

原标题:【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品种精准治理清单的通知
内容摘要:各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安徽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品种精准治理清单》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治理的重点品种精准治理清单,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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