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3日,河南省市监局公布了近期抽检的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16大类食品1685批次样品,有42批次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24批次为餐饮具,约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六成。其中,抖客网,有13批次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分别为:新乡市高新区清新快餐店使用的1批次餐具(勺子);郑州高新区工晨兵饭店使用的1批次杯子、1批次碗、1批次盘子;郑州市郑东新区伊清斋烩面馆使用的1批次筷子;郑州郑东新区虎丫时光里饭店使用的1批次水杯、1批次骨碟、1批次面盘、1批次米碗、1批次菜盘;郑州市金水区外婆私房菜餐厅正弘城店使用的1批次筷子;郑州市惠济区九田家黑牛料理烤肉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1批次碟子。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洁精、洗衣粉、洗衣液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按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使用量过大或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
还有,3批次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分别为:郑州市金水区外婆私房菜餐厅正弘城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开封市示范区李福聚饭店使用的1批次碗;济源市思礼北京擀面皮店使用的1批次餐具(碗)。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中检出大肠菌群,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大肠菌群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消毒方式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不彻底未达到消毒灭菌效果,也有可能是产品经消毒后存放条件不当或操作不规范而被二次污染造成的。
另外,还有8批次餐饮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两项不合格,分别为:郑州市中原区九妹摊摊香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碗、1批次筷子、1批次勺子;郑州市郑东新区伊清斋烩面馆使用的1批次大碗、1批次大盘、1批次小盘;郑州市二七区阿生哥柳州螺蛳粉长江路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1批次勺子。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有3批次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鹤壁市淇滨区卢鲜生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芹菜检出噻虫胺不合格;许昌亨源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红萝卜检出氟虫腈不合格;许昌市来盈商贸有限公司学府街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云豆检出噻虫胺不合格。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氟虫腈在胡萝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
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恩诺沙星不合格,分别为:漯河市召陵区金佰汇百货超市销售的1批次鲤鱼(活);周口市开发区苑雯生鲜肉店销售的1批次鸡边腿。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以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家禽的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鱼(皮+肉)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
另外,2批次食品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合格,分别为:周口市黄淮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王收销售的1批次整鸡;济源市伊兰牛羊肉批发店销售的来自河南国润牧业有限公司的1批次牛肉(经基层局侦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通告 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郑州市金水区小水滴海鲜店销售的1批次梭子蟹检出镉(以Cd计)不合格;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花园分店销售的1批次梭子蟹检出镉(以Cd计)不合格;偃师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皮冻检出铬(以Cr计)不合格。
镉(以Cd计)、铬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甲壳类鲜、冻水产动物中的最高限量为0.5mg/kg,铬在肉及肉制品中最高限量为1.0mg/kg。
2批次藕粉检出霉菌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 2批次藕粉检出霉菌超标,分别为:淅川县乐易购鲜果超市销售的标称桂林万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藕粉、偃师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冠峰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枣莲子藕粉。
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受霉菌污染后会使产品腐败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降低其食用价值。《GB 19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规定,冲调谷物制品中霉菌应符合n=5,c=2,m=50,M=100CFU/g的要求。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有可能与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6批次不合格食品为:郑州梧桐树商贸有限公司荥泽大道店销售的标称濮阳市川岛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香醋(酿造食醋)检出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合格;荥阳市壹点惠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濮阳市川岛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香醋(酿造食醋)检出总酸(以乙酸计)不合格;三门峡大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绿宝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混合芝麻酱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中牟县城东果品蔬菜市场子成粮油店销售的1批次黑芝麻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合格;河南宝贝一家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者为河南宝贝一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艾伊莎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世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发财猪薯片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伊川县明远馒头店销售的1批次花卷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
河南省市监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侦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鹤壁、新乡、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周口、济源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河南省市监局关于4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35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原标题:【河南公布4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餐饮具占近六成】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3日,河南省市监局公布了近期抽检的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16大类食品1685批次样品,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79725.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