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油条金黄酥脆、松软香甜,但你是否察觉到其中的添加剂超标,正在危及你的身体健康?近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周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

 

  2016年至今周某某在本市一农贸市场附近经营早餐店铺,为使油条等面食蓬松、口感酥脆,其在制作油条时超量添加明矾(硫酸铝铵),2021年12月4日市监局对该店进行取样,经检验,其店内制售的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为948mg/kg,超出国家标准铝的残留量≤100mg/kg。法院经审理认为,抖客网,周某某违反国家食品全法律、法规,在制售油条过程中超量添加明矾,致使其制售的油条中铝含量严重超标,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据此判处周某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全是食品消费的最低要求,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守护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鸠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食品安全类案件的办案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筑牢食品安全的司法“防火墙”。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诚信经营,切勿为赚取蝇头小利铤而走险。

芜湖市鸠江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原标题:【芜湖市鸠江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内容摘要:油条金黄酥脆、松软香甜,但你是否察觉到其中的添加剂超标,正在危及你的身体健康?近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周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 2016年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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