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9大类食品1845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1832批次,不合格13批次。
一、饼干不合格2批次
(一)标称东莞市溢东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5日生产的Ho.mimi牌原味梳打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宝龙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福建永得利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5月18日生产的香葱味薄饼(韧性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市来福隆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安溪美分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糕点不合格6批次
(一)标称漳州市友来利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7月12日生产的肉松吐司(海苔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邵武市福泰超市有限公司西门路分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赣州宏望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8日生产的哈密瓜味(广式月饼),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新罗区文珍食杂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赣州宏望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10日生产的草莓味(广式月饼),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新罗区文珍食杂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赣州宏望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10日生产的精制伍仁(广式月饼),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新罗区文珍食杂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标称吉安杨糕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2日生产的水蜜桃味月饼,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市永定区鑫家圆商贸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标称吉安杨糕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8月8日生产的凤梨味月饼,标签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岩市永定区鑫家圆商贸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
(一)标称龙岩市上杭县闽客香食品加工厂2021年7月15日生产的鸭爪哥泡鸭爪(鲜香味),标签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龙岩市上杭县闽客香食品加工厂2021年7月15日生产的鸭爪哥泡鸭爪(香辣味),标签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酒类不合格1批次
标称烟台宝龙凯姆斯葡萄酒庄有限公司2016年7月19日生产的凯姆斯白兰地,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鑫满福门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一)福建省邵武市华兴嘉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9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福建省邵武市华兴壹号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活泥鳅(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12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监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侦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抖客网,请拨打投诉曝光电话12315进行投诉曝光。
特此通告。
附件:
2、第39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福建省市监局
2021年10月15日
原标题:【福建省市监局2021年第3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内容摘要: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9大类食品1845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26468.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