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通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通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止疫情传入,抖客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阿尔巴尼亚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阿尔巴尼亚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来自阿尔巴尼亚的进境船舶、航空器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阿尔巴尼亚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级海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3月10日

 

  通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通报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通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通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通报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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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通报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通报)

原标题:【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通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通告)
内容摘要: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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