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玉理事长:标准引领产业发展

  作为酒业品质升级、产品创新和产业进步的基础,标准体系建设对酿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转型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没有高标准,就没有高质量;没有现代化的标准体系,就无法实现新时期酒业的长久繁荣。在10月22日召开的饮料酒高质量发展论坛暨饮料酒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宣贯会上,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宋书玉以《标准引领产业发展》为题,围绕《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修订的产业意义、修订的核心要点以及今后产业标准工作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宣贯和解读。

 

  从国家的政策层面

 

  10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为未来15年我国标准化发展明确了目标、画出了蓝图,再次凸显了标准建设的重要意义。

 

  从产业战略层面

 

  在《中国酒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中,标准化建设也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指出要从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化产业标准化工作,坚持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通过系统构建、体系准入、协调配套、追本溯源和科学表达等方式进行引领和支撑,推动酒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从酒类产品结构和市场消费层面

 

  标准化语言是品质表达的重要方式。之前的酒类标准更多用于理化指标、食品安全指标、卫生指标方面的基础性要求,随着产业和市场的持续升级,标准化工作将承担更多角色,包括风味解析、感官表达、产区生态、产品追溯等等多个方面。可以说,在“十四五”乃至未来更长时期,标准化建设都将是构筑酒业新发展格局的重中之重,对于整个行业的行稳致远、永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奠基和引领作用。

 

  宋书玉理事长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科学技术和酿酒产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酒业标准体系建设在政府引导、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的三重推动下,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奠基阶段、从有到优的发展阶段以及现阶段全力推进的从优到精的高质阶段。当前,中国酒业协会和两个标委会正在全力构建更加科学、健全和完善的酿酒产业标准化体系,大力推动酒业标准化水平的全面提升,努力发挥标准化工作的引领和促进作用,为新时期酿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本次会议宣贯和解读的《饮料酒术语和分类》、《白酒工业术语》、《白酒质量要求》等国家标准,代表着酿酒产业现代化标准体系建设的最新成果,也必将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强劲动能。

 

  GB/T 17204—2021《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可以说是酒业的顶层标准,相比原标准,新版标准调整了变动幅度较大,新标准反映了饮料酒行业发展现状,并且与国际保持接轨。宋书玉理事长就《饮料酒术语和分类》这项标准的修订,做出四点说明:

 

  1、分类原则、目的

 

  立足酿酒产业发展现状,从顶层设计高度完成了饮料酒分类框架的重梳理和再完善,并将饮料酒分类框架由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三类调整为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和露酒四类,从标准层面赋予了露酒与其深厚传统相匹配的行业定位,突出了露酒的功能属性、风格特征和工艺特色,为露酒产业繁荣振兴奠定了基石。

 

  分类原则是原料、工艺、特性。目的是以分类明确促进产品创新(以产品推动分类),让专业的更专业,让消费者更明白。露酒清晰化是最大亮点。

 

  2、概念明确

 

  传统酒种的英文翻译修改,白酒修改为Baijiu,黄酒修改为Huang jiu,露酒修改为Lu jiu。特别是白酒的英文翻译,引起了社会上很大的反响,高居微博热搜榜榜首。这不仅仅是拿回自己产品的主动命名权,其中体现的更是中国的文化自信,还体现了中国白酒在世界蒸馏酒中应有的地位,当然,更加有利于和加快中国白酒的国际化进程。

 

  3、定义准确,划出红线

 

  对饮料酒、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露酒的定义作出了调整,特别是对蒸馏酒的定义,社会上进行了广泛的热议。标准从原料、糖化发酵剂、发酵容器、外源添加限制等方面突出传统香型白酒的典型工艺特征,明确白酒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将调香白酒从白酒分类中摘出来,归属于配制酒;明确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不得使用非谷物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对白酒产品的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动国内白酒行业的品质提升,对规范白酒企业的生产经营起到推动作用,这个内容在《白酒工业术语》国家标准中保持了一致。白酒不得使用添加剂(不得加入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

 

  香型进一步明确。对浓香型白酒、酱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特香型白酒、豉香型白酒、米香型白酒、凤香型白酒、浓酱兼香型白酒、老白干香型白酒的定义进行了调整,新增了兼香型白酒、董香型白酒、馥郁香型白酒的定义。(明确原料、糖化发酵剂、设备、工艺特点、产品特点)。

 

  对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的定义作出调整,固态法白酒的“以粮食为原料”、液态法白酒的“以含淀粉、糖类的物质为原料”均修改为“以粮谷为原料”。针对固态法白酒,明确采用液态法工艺,而非食用酒精为酒基勾调,不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粮谷类来源的食用酒精。

 

  增加了“固态(半固态)法白酒原酒”、“液态法白酒原酒”、“固液法白酒原酒”的术语和定义。对香型定义做出调整;对液态法、固液法白酒重新定义;增加原酒定义(一直在,一直没有名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能叫白酒;明确了酿造食用酒精概念;明确了酒精按原料分类(粮谷、糖蜜、薯类、其他原料);明确了非谷物酿造食用酒精不能用于白酒(液态法,固液法),谷物酿造食用酒精可以用于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明确了调香白酒(国际接轨,调香白兰地等);明确了调香白酒属于配制酒。

 

  宋书玉理事长强调需要特别注意概念之间关系,不可妄加评论:(1)不可对比进行食品安全性评价(无论那种工艺,那种香型,抖客网,那种类型,都必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没有高低之分)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然就是自相残杀。(2)分类不是划分高低。是清晰产品特点。(3)品类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原料,工艺,特点的区别)。(4)每一个品类都有等级之分。(5)没有绝对的品类优势,时代不同品类优势有更迭。

 

  4.新概念的理解

 

  主要是对其他酒类的调整,比如:啤酒增加了工坊啤酒的定义,黄酒增加了红曲酒的定义,葡萄酒增加了低度葡萄酒定义,气泡葡萄酒修改为含气葡萄酒等。在国际蒸馏酒的内容中,新增“风味白兰地”、“风味威士忌”、“风味伏特加”、“风味朗姆酒”、“龙舌兰酒”等相关术语和定义。可以说,充分反映了当下乃至未来酒类消费市场的发展趋势。

 

原标题:【宋书玉理事长:标准引领产业发展
内容摘要:作为酒业品质升级、产品创新和产业进步的基础,标准体系建设对酿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转型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没有高标准,就没有高质量;没有现代化的标准体系,就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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