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2号)

 

附件2.xls

 

 

  宜宾市市监局

附件4.doc

 

  (二)检验项目

  氯霉素、恩诺沙星、镉(以Cd计)、孔雀石绿、地西泮、呋喃唑酮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通告第 250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通告》(2015 年第 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特此通报

 

  1. 畜禽肉及副产品检验项目包括

  2.蔬菜检验项目包括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2号)

  3.水产品检验项目包括

 

  2.合格-2021年第2号食品抽检信息

  吡虫啉、腈苯唑、氟虫腈、甲拌磷、丙溴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近期,市市监局组织开展2021年宜宾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目前检验完成食用农产品143批次样品,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超限量使用农药和限用兽药超限量。

附件3.xls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3.不合格-2021年第2号食品抽检信息

  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氯霉素、地塞米松、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沙拉沙星、甲氧苄啶。

  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附件1

    

    

  一、食用农产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监局已责成叙州区、江安县、高县市监局立即开展核查处置,抖客网,督促商家追溯产品来源,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商家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4.水果检验项目包括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曝光电话12315反映。

 

  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髙效氯氰菊酯、甲拌磷、阿维菌素、氟虫腈、敌敌畏、啶虫脒、灭蝇胺、水胺硫磷、吡虫啉、噻虫嗪、4-氯苯氧乙酸钠、 6-苄基腺嘌呤(6-BA)、铬(以Cr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

  (一)抽检依据

  2021年7月15日

  本次检验项目

原标题:【宜宾市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2号)
内容摘要:近期,市市监局组织开展2021年宜宾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目前检验完成食用农产品143批次样品,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超限量使用农药和限用兽药超限量。 对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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