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贮藏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附件1: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标准.docx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现代农产品流通能力,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建设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设施,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全过程线上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组织实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围绕鲜活农产品,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完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组织申报建设。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应在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前10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申报时间、方式内容、投诉咨询等相关事宜。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安排专人,指导相关主体下载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APP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开展申报工作。坚持建设主体自愿申报原则,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过程管理,加强内容审核,于8月31日前完成组织申报、审核公示、系统填报等工作。
在全市10个涉农区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区,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花卉、食用菌、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建设57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显著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主体服务带动能力,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
(四)及时组织核验。按照区级验收、市级复核的要求,建设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后,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技术专家按照《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方案》要求,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验收工作,有条件的区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验收。原则上应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鼓励各涉农区将合法收据、普通发票和完整建设记录等纳入核验凭据范围;对验收合格的设施库内净容积进行测量,按照补助标准测算补贴金额;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设施,及时通知建设主体进行整改。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技术专家对通过区级验收的建设主体进行复核,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复核工作。
(三)严格风险防控。各涉农区要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廉政教育,公开曝光电话,压实建设主体直接责任,严格验收程序,确保设施质量。各涉农区要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举措。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加强建设主体信用管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一旦发生问题,取消资金支持。各涉农区要在立项、验收以及补贴发放等环节分别进行公示。
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
原标题:【天津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摘要: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现代农产品流通能力,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4440.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