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0日,广东省市监局发布2021年第39期通报,广东省市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添加剂等9类食品1508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食品37批次,涉及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涉及饮料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分别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魏亮坤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惟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仙草粉(风味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东莞市东泉饮用山泉水厂2021年7月19日和2021年7月20日生产的銀瓶嘴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惠州大亚湾绿之源德盛山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绿之源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韶关市曲江区宝林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广州市芙蓉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星芙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乳源瑶族自治县云门顺饮用水厂生产的云门顺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广州市泉之佳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五羊世纪包装饮用水和茶山湖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佛山市雪浪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大龙新顶鸿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泰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香味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大肠菌群是指示食品污染状况常用的指标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大肠菌群的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个独立包装产品的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工艺灭菌不彻底导致的。
1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1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涉及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分别为汕头潮阳棉北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环市东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恩泉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江西米粉,铅(以Pb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云浮市同福超级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青尖椒和紫茄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益华国际广场店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浮市发到家超市经营有限公司销售的红茄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梅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怀集店销售的圆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昌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茄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汕头东厦路分店销售的包装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悦百佳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东区梁国锋海鲜档销售的花蟹(母大),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星市场吴铁钢销售的米椒(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潮州市潮安区鲜乐选购物商场销售的红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深圳市兴昌宏投资有限公司黄田分店销售的朝天椒(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以Pb计)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产品明示标准《米粉(含调制型)》(Q/JEQ 0001S-2020)中规定,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15mg/kg。米粉制品中铅(以Pb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生产场所、加工设备中的铅迁移带入,使得终产品铅含量超标。
镉(以Cd计)是一种环境污染物,若长期或过多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会蓄积在体内,损害肾小管和肾小球,使肾脏发生慢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甲壳类水产动物中最大限量值为0.5mg/kg。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
10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均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分别为广州市海珠区冠炜食品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新甘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源市源城区诚兴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广东绿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和海苔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辉煌云海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维巧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抖客网,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真诚食品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惠州市豪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瓜子(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陆丰市东海金丰兴达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英德市广财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嗑(多味黄金葵),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可鸿商店销售的咸干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和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购易乐商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展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彩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化州市超艺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广东肇庆市官塘果品厂生产的白玉咸干花生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家万好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阿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原标题:【广东这37批次不合格食品上黑榜,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0日,广东省市监局发布2021年第39期通报,广东省市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蜂产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44909.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