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2日,广东省市监局发布2021年第40期通报,检出3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17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53.1%,分别为标称广州鹿鸣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碧奇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泽润桶装水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泽润桶装饮用水厂2021年8月26日和2021年8月27日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东莞市金富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富山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广州市盘龙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盤龍峯山泉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广州市芙蓉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芙蓉雨露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广州市水必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横坑天然净水厂生产的水必宝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广州市宝沣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活力益宝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阳春市永宁镇仙露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含硒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清远市水之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笔架澳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紫金县城金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乐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奶棒(牛奶味雪糕),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紫金县城金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乐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大阪(经典原味雪糕),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樟木头诚合副食饮料干果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隆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锅巴,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潮州市湘桥区名都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揭阳市岛游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士芒果味年轮卷蛋糕,菌落总数和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哆宜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满山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南海润瑞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北山湾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饼(烘烤类糕点),霉菌和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湛江市坡头区官渡美生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湛江市麻章区康城糕点店生产的金砖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菌落总数,同一批次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7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肇庆市金凯利冷冻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深圳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宝安区第二分公司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明凤蔬菜档销售的沙姜,铅(以Pb计)和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明凤蔬菜档销售的南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顺轩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茄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南海区潘灿开水产档销售的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禅城区骆运梅水产档销售的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长期食用镉(以Cd计)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肾脏、肝脏和骨骼造成损害,还可能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最大限量值为0.5mg/kg。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重金属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铅在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的限量值为0.1mg/kg。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果蔬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铅可在人体内积累,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会严重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
6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分别为标称广东穗森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5月18日和2021年5月19日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源市源城区诚兴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安太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魔力逗(非油炸膨化食品),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肇庆市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吴川市南方酒厂生产的国功壮赐多鞭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潮州市湘桥区鑫港城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利龙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尖庆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广州市花都区新雅成兴副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海丰县城东新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玛仔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溴酸盐是矿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长期饮用溴酸盐超标的水,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其他饮用水中溴酸盐的检出值应小于0.01mg/L。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溴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臭氧消毒时,水中溴化物被氧化生成溴酸盐。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糕点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劣质原料进行生产,或是企业的生产工艺不达标,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也可能是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所致。
原标题:【注意!广东检出32批次不合格食品,微生物污染问题超半数】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2日,广东省市监局发布2021年第40期通报,检出3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17批次食品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46078.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