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抽检渠道,围绕百姓关注的食品实施靶向性抽检,黑龙江省市监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工作,9-10月,完成抽检任务15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讷河市龙恩老船长海鲜加工店销售的虾爬子(虾蛄)(购进日期:2021年9月10日),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大庆市萨尔图区学伟红利小媳妇海鲜饭店销售的虾爬子(虾蛄)(购进日期:2021年5月12日),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金秋阁早餐店自制销售的油条(油炸面制品)(加工日期:2021年5月16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兰州拉面削面烧烤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6月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哈尔滨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肇东二店销售的鲫鱼(购进日期:2021年6月23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海伦市杨明蔬菜店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1年8月18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曝光电话进行投诉或曝光。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5.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6.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7.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8. 蜂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9. 糕点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0.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1. 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3.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4.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黑龙江省市监局
2021年11月25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市监局关于第三期“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77期)】 内容摘要:为拓宽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抽检渠道,围绕百姓关注的食品实施靶向性抽检,黑龙江省市监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工作,9-10月,完成抽检任务150批次,其中合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53606.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