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网站方式: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征集侦查”提出意见。

 

  二、邮件方式: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发送至food@caiq.org.cn,抖客网,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纸质方式:邮寄至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邮政编码100037)。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2.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1月30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报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内容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56388.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合肥市部署开展食品安全“雷霆行动”完善食品全链条监管
下一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第四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