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这28批次不合格食品被公告,涉及肉松面包、玫瑰鲜花酒、泡椒鸡肘等

  食品伙伴网讯 12月21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56期通报,检出28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等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4批次食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分别为标称铜仁市万山区金梦园糕点厂生产的鸡蛋肉松面包,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镇宁自治县六马镇家乐富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中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鸡肘,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瓮安县香溪酱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瓮安县香溪酱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抽,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中规定,酱油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mL,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3CFU/ m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酱油、酱卤肉制品、糕点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4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数不合格,分别为标称贵州饮源饮用水生产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一碗水天然富锶山泉,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遵义市卧龙山天然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卧龙山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松桃芭蕉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芭山泉饮用高山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长顺县翁贵李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翁贵龙井饮用纯净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水源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还有3批次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分别为贵州采黔轩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六枝分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小碗),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采黔轩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六枝分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大碗),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威宁县越欣楼餐馆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大碗),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检出大肠菌群的食品餐饮具可能会导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8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5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红花岗区家润乐食品超市销售的黄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瓮安合力惠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贞丰县三七男儿餐饮管理服务中心销售的芹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分公司销售的黄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贞丰县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芹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甲拌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长期食用毒死蜱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痛、头昏、无力、呕吐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导致癫痫样抽搐。

 

  甲拌磷是一种高毒广谱的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均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拌磷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芹菜中甲拌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细胞分裂素,可促进豆芽发芽抑制生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通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此外,还有3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六枝特区小二筷上菜餐馆销售的牛肉,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磺胺类(总量)残留量、甲氧苄啶残留量、氟苯尼考残留量、林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晴隆县特困供养服务中心销售的、来自镇宁自治县西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的猪肉,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东北上农贸市场贾红付销售的、来自贵州省从江县糖酒有限责任公司的猪肉(后腿肉),其中克伦特罗残留量、莱克多巴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克伦特罗属于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对动物有明显的促进生长、加速脂肪的转化和分解及提高瘦肉率的效果。《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中规定,β-兴奋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猪肉中检出克伦特罗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原标题:【贵州这28批次不合格食品被公告,涉及肉松面包、玫瑰鲜花酒、泡椒鸡肘等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12月21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56期通报,检出28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等问题。 11批次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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