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饮料,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6类食品66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5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饮料131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127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5批次,抖客网,全部合格;豆制品3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8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7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糕点4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 北京林雨慧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万鸿河川水产店经营的草鱼、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 标称福州市味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旭康鑫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永菊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 APP)菜窝鲜生(昌盛园店)销售的长豆角(豇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延庆妫水北街分店经营的活鲤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沃尔玛(北京)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延庆妫水北街分店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6.北京利玲轩妍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羊肉,氯霉素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北京农鲜汇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饿了么(手机 APP)农鲜汇生活家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侦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公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监局
2022年5月25日
原标题:【北京市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22期)】 内容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饮料,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6类食品661批次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90046.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