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监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监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食药安委〔2022〕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市监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请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所负责的重点工作任务逐项推进落实情况报市局食品安全协调处(联系人:张露霞),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监局

 

  2022年4月28日

  上海市市监局

 

  202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四个最严”为统领,立足食品安全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问题导向,立足严的主基调,立足落实见效,立足保障党的二十大召开的政治要求,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努力将上海建设成为食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市民最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之一。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服务型监管,系统运用引导规范、预警提示、风险提醒、问题会商、行政约谈、公益培训、专业指导等措施,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合规性,助力食品行业投资促进工作。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试点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改革,实现食品生产许可(除特殊食品外)告知承诺审批“一网通办”。在全市继续推进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制度,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实施连锁食品经营企业评审制,对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者实施备案管理。强化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责任部门: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市局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市场监管局)

 

  2.持续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全面推进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许可“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优化许可办理流程,简化许可申报材料,压缩许可办理时限。全面实现食品经营许可网上办理,继续拓展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等信息化手段的多场景应用。积极推行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电子许可证书,整合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前端受理功能,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实现协同服务、一网通办。推进营业执照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联办,方便企业办理证照变更事项。(责任部门: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办公室,各区市场监管局)

 

  3.加强标准和制度建设。深化标准体系建设,借鉴国际经验,突出重点风险因素、重点人群和重点产品,持续提升标准质量。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开展《上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制修订预包装冷藏膳食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责任部门:食品协调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标准技术处、标准创新处,各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日常监管,严格防控风险

 

  4.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自查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工作规范,实现食品生产企业自查覆盖率100%的目标。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食品生产企业抽查考核覆盖率及合格率达到100%。持续推进实施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制度和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和发现问题整改率100%、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合格率100%。加强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加强自查自纠和制止餐饮浪费。(责任部门: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各区市场监管局)

 

  5.加强风险排查管控。健全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强化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研判,推进建立企业风险隐患和区域风险隐患防控措施清单。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合理划分监督检查事权,规范本市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强化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高低与企业类别实施监督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及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飞行检查、跟踪抽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粮食加工品、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强化“两超一非”和“塑化剂”污染问题治理。强化对多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对抽检不合格频次较高的企业开展综合整治,严格落实不合格原因分析和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第三方物料平衡检查,探索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原料管控专项监督检查,指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对主要原料和产品开展常态化污染物监测。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和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修订《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分级分类管理。聚焦食品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对网络餐饮服务、生鲜配送、连锁企业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完善监管措施。严格集体用餐、工地食堂、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部门: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各区市场监管局)

 

  6.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科学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计划。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研判制度,探索食品安全风险研判、防控、责任“三清单”工作机制。构建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三位一体”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体系。监督抽检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原则,聚焦大宗消费和高风险食品品种,围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问题发现率。评价性抽检以公众日常消费量大的民生类食品为重点,合理匹配抽检渠道,科学抽样检验,客观反映市场销售食品的总体安全状况。风险监测以排查和发现食品安全潜在风险因素为原则,坚持科学研判,提示风险隐患。加强食品承检机构管理,开展食品抽检数据抽查考核,提高抽检数据质量,提升风险排查能力。加强抽样检验过程管理,着力提升抽检监测数据质量。加强不合格和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及时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抽检不合格和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85%。加强风险监测数据评估分析,深入发掘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检管结合,服务监管。(责任部门:食品抽检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市局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

 

原标题:【上海市市监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监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摘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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