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监局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8期)

  根据江苏省市监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47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启东市篮碧华纯净水厂生产的优质饮用水(生产日期:2021-06-27,规格型号:18L/桶)

 

  上述产品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侦查,启东市篮碧华纯净水厂共生产该批次产品150桶, 已销售150桶。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告,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启东市篮碧华纯净水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启东市市监局依法对启东市篮碧华纯净水厂作出行政处罚(启市监处字[2021]00106号)并责令改正。

 

  南通市市监局

 

  2021年9月14日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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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通市市监局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8期)
内容摘要:根据江苏省市监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1年第47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启东市篮碧华纯净水厂生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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