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021年,东方园林合计净亏损高达16.59亿元。今年第一季度,东方园林继续录得3.60亿元亏损
因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存在争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园林,002310.SZ)收到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协议具体内容,说明协议双方认为单方解除、解除无效的理由充分性、合理性及法律依据;以及该事项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日常经营等的影响。
自2018年以来,东方园林频频受到监管部门关注。仅今年以来,就已多次收到监管函、警示函,所涉及内容包括:未及时、完整信披关联交易;2019年以来,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16笔借款合计约5.01亿元情况;未及时信披2019年7月因借款合同纠纷,被相关方告上法庭等。
从业绩表现来看,2018年后该公司业绩便已下行,且在2020年、2021年净亏4.89亿元、11.70亿元,两年合计净亏高达16.59亿元。今年第一季度,东方园林继续录得净亏3.60亿元。
梳理以往年报,《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公司业绩下行,与几年前大力推进PPP项目及扩张有关。其中,2016年至2018年,东方园林中标PPP项目总金额就分别为380.10亿元、715.71亿元、408.05亿元。而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不管是采取PPP业务模式还是EPC业务模式,前期都需要大笔资金进入,且回款较慢,易形成大量应收款。
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该公司期末应收账款持续攀升;2020年、2021年,期末应收账款虽渐降,但占总资产比例仍在15%以上。而且,2018年至2021年,该公司合计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持续上升,其中坏账损失占比均在66%以上。由此可见,账款无法收回对利润挤压较大。东方园林何时才能摆脱疯狂扩张带来的“苦果”?
协议单方解除存争议
2019年8月,为进一步纾困,彼时公司实控人何巧女、唐凯与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朝汇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何巧女、唐凯向朝汇鑫转让持有的1.34亿股(占总股本5%),并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将除上述转让股份外的4.51亿股(占总股本16.8%)表决权委托给后者。权益变动后,朝汇鑫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但2022年5月20日,抖客网,何巧女向朝汇鑫发出《关于收回股份表决权的通知函》,表示自2019年8月以来,朝汇鑫及一致行动人始终未向何巧女、唐凯购买公司股份或采取其他增持行为,以便成为第一大股东。此情况导致委托协议所附委托终止条件达成,故二人即日起解除该协议,收回相应股份表决权。
5月23日,朝汇鑫向何巧女方回函认为不存在任何违反约定情形,后者不得单方解除协议。24日、27日,东方园林收到何巧女方寄送《律师函》称,上述委托协议已于20日解除,但公司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告中,未按何巧女针对议案《2021年董事会报告》投票意愿进行统计。该议案,何巧女投弃权票,朝汇鑫投赞成票。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园林委托北京市中业江川律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认为,何巧女方单方解除委托协议,未发生效力。授权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期届满前或双方就解除达成合意前,朝汇鑫有权依约独立行使相应表决权。
而在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结合上述协议的具体内容,说明何巧女方解除表决权委托的理由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朝汇鑫是否存在前者所述违约情形,对单方解除表示异议的原因及法律依据;该事项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日常生产经营、信披、内控的影响,拟采取或已采取应对措施等。
在回复函中,东方园林方面表示,何巧女方主张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无事实依据,其无权依此单方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及项下授权股份表决权之委托,故其单方作出的解除通知未发生法律效力。其进一步表示,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中,各方当事人并未明确约定朝汇鑫公司行使表决权期间应履行增持东方园林公司股份之义务,不存在何巧女方所述之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之行为,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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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方园林到底咋了?原实控人欲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再收关注函】 内容摘要:2020年、2021年,东方园林合计净亏损高达16.59亿元。今年第一季度,东方园林继续录得3.60亿元亏损 因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存在争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园林,002310.S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zmt/100312.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