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硒农场”运营方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涉嫌传销并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据“掌上恩施”发布消息显示,恩施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恩施市市监局联合发布风险警示,首次公开恩施聚硒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有关行为涉嫌传销的情况。

  据公开信息显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恩施市硒产品不断推广,很多违法人员打着销售硒产品幌子,从事传销等违法活动,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恩施聚硒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恩施注册,随后搭建“聚硒农场”网络平台,宣传所谓“国资背景”“硒博馆长”误导会员。诱导消费者扫描推荐人的推荐码完成注册,形成上下级关系。以下线购买数量为依据,形成“硒客、硒农、硒主、硒侯、硒王、硒皇、硒董”不同级别。以下线购买商品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其行为涉嫌《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所指的传销行为。2022年5月13日,抖客网,恩施市市监局依法对恩施聚硒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作出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显示,恩施聚硒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22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周才红担任法人,持股49%,农发中润(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1%。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1月12、16、19日,该公司以及关联方被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财产保全。

  此外,据相关主流媒体报道,2021年11月29日,湖北恩施州鹤峰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当地县融媒体中心发布了一则提示消息《警惕这种硒投资背后,可能掏空你的钱袋子》。文中提到,近期在我州很多微信群或互联网上出现了部分涉硒企业即将上线或已上线的各类神话般创富消息。如某涉硒公司号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消费扶贫,全民补硒,投资该公司零风险,政策福利好。

  鹤峰县官方表示:该涉硒公司以购买产品获得收益和有偿式多层级发展模式运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其运营方式已涉嫌传销。经当地相关部门侦查发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该涉硒公司并不存在,在该公司的涉硒投资项目的推广资料中发现,该公司实质是在2020年成立的某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金为0元。

  附部分奖金制度:

  第一,静态收益:在平台消费517大礼包,成为会员,公司赠送茶苗,参与线上种植游戏,经过40天浇水施肥,出茶,然后加工,成为价值618元毛茶,这样参与者就有两个选择:其一,配送、发货、收货,其二,交易变现。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该项目的静态收益就是投资517元购买产品,经过40天后换来的是618的积分,据知情人介绍,目前一个积分就是一块钱。

  第二,动态收益:1、推广5套517大礼包成为公司“硒农”,然后拿100直推奖(前10000单有,超过后取消)。另外拿每套15元销售补贴。2、推广总业绩30套,小区5套,成为“硒主”,每套100元直推奖(前10000单有)。销售补贴每套30元。3、推广总业绩200套,小区50套,成为“硒侯”,销售补贴每套50元。4、推广总业绩1000套,小区300套,成为“硒王”,销售补贴每套75元。5、推广总业绩5000套,小区1500套,成为“硒皇”,销售补贴每套95元。6、推广两个硒皇,成为“硒董”,销售补贴95元,另外拿公司1%分红。注:如果下边会员跟你平级,每套5元,领导奖。

原标题:【“聚硒农场”运营方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涉嫌传销并作出行政处罚
内容摘要:近日,据“掌上恩施”发布消息显示,恩施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恩施市市监局联合发布风险警示,首次公开恩施聚硒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有关行为涉嫌传销的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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