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投资标的和处置方式的不同,可将不良资产投资基金分为债转股基金、困境企业的司法重整基金、问题企业的重组基金三种形式。
债转股基金
债转股基金既要符合国家监管政策,也要匹配市场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市场化、法治化是本轮债转股基金的重要原则。不良资产处置方与社会资本联合成立的私募基金可将一级市场购买的不良资产包进行梳理,将其中的一些运营尚可维持状态,财务状况相对良好,因为短期资金链断裂而形成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相对优质企业甄别出来,作为债转股基金的主要标的资产。债转股基金将此类标的资产的债权转为股权,通过改善企业经营效率而提升企业价值,抖客网,最终通过IPO、并购、重组等退出,实现股权资产的增值。
破产企业的司法重整基金
破产制度是市场化资源配置的一种重要法律形式。实践表明,破产重整基金是对困境企业救助的一种重要模式,符合新一轮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化、法治化的基本原则,在处置破产企业问题时优势明显:第一,司法重整基金业务有利于AMCs等金融机构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并发挥问题企业重组并购和结构性调整的救助性功能,实现“企业脱困重生、银行化解不良、政府维护稳定、公司实现创利”多方共赢;第二,企业破产重整基金可以将广大社会资本出资人的资本优势和普通合伙人的处置经验优势结合,共同参与困境企业的重整过程,提高企业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第三,从司法角度看,基金的投资安全性更高。对于破产企业重整计划,只要通过法院裁决依法具有了法律效力,就对参与破产程序的全体当事人皆产生约束力,所以不会因个别债权人、小股东或其他利益关系人的特殊要求而阻碍重组的进行。
困境企业的并购重组基金
对于因经营不善而导致的困境上市公司,AMC也可以使用法庭外的并购重组模式,改善公司经营局面,以盘活困境企业。与司法重整方案不同的是,法庭外并购重组方案不需要人民法院司法裁决,而是处置方与困境企业之间的市场化行为。正因为如此,并购重组基金在标的企业的选择方面,应该避免介入那些连续亏损、不符合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僵尸”企业,而是挑选有更高盘活期望的高价值企业。并购重组基金的基本模式是AMC通过与外部投资者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在重组基金中分别担任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共同参与困难企业的重组。一般的困境企业重组基金的重组方案包括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流动性资金支持和退出等步骤。企业重组的关键是选择适合的重组方式,为企业创造价值,实现资本增值。
原标题:【不良资产投资基金的几种形式】 内容摘要:按照投资标的和处置方式的不同,可将不良资产投资基金分为债转股基金、困境企业的司法重整基金、问题企业的重组基金三种形式。 债转股基金 债转股基金既要符合国家监管政策,也要匹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zmt/11813.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