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法:只要交一万元就能把新车开回家?小心落入传销骗局!

  现代社会,各式各样的“投资”宣可谓铺天盖地,不法分子向你描绘美好图景,打着“小投入、大回报”“发财致富不是梦”等口号,让你投资入股,很多人禁不住诱惑,被销的骗局蒙蔽了双眼,最后不但血本无归,甚至还要面临刑事处罚。近日,莱西市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传销案件。

  案件回顾

  一间狭小的房间内,十几个人坐在小凳子上聚精会神的听着一男子指着黑板上的字夸夸其谈:“你们想早日实现车房梦吗?我们公司可以让你快速实现梦想!只要你交一万元,再发展三人交一万元你就可提车,继续发展下线,提成用于偿还汽车贷款。不提车,发展下线也可以获得提成。会员继续发展会员可以拿到见点奖、层奖、量奖、管理奖四重奖励。咱们公司没有任何风险,是真正的实现了互帮互助!”

  小孙听得两眼发光,迫不及待的举手提问到:“那我什么时候能把车开走啊?”

  男子很快回复:“只要你发展的三个下线一交钱,你就可以立马开走,发展下线越多挣得越多!”

  小孙一听,喜滋滋的交了钱,出了房间就开始打电话给亲戚朋友:“姐,我这里有个好项目,交上一万块钱就可以把车开回家,你赶紧和亲戚朋友说一说,都让他们来。”

  “小孙啊,你不是说我们交上一万块钱就可以把车开回家吗?这都五、六个月了,我叫了这么多亲戚朋友,他们把钱都交上了,车的影子都没看到,不是被骗了吧?让他们公司赶紧还钱,不还钱我们就报警!”

  公安机关陆续接到当事人报案,检察机关派员介入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成立的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莱西直营店,打着“万元购车”幌子,通过口口相传、讲课培训、微信群传播等方式,以“高收益”“无风险”吸引群众不断加入该组织,并为其发展下线,并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

  莱西市公安局以史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1年12月31日向莱西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莱西直营店利用宣传、讲课等方法,许诺“万元购车”吸引人员缴纳高额“入会费”并积极发展下线,形成稳定的层级关系。共计发展下线161名,层级超过三个层级,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203万元。史某某通过发展下线非法获利人民币1024971元,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史某某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本案参与人员中大部分是弱势群体,部分人员因为拉人头、发展下线导致亲人之间反目成仇,这给社会治理增加了不稳定因素。为维护社会稳定,检察机关高效快速办案,于2022年3月1日向莱西市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予以采纳,最终,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史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024971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一审判决后,史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2022年12月23日依法维持原判。

  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检察机关为进一步积极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预防和和减少违法犯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向有关执法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监督工作,一旦有传销门店出现,能够及时发现,精准打击。

  同时,检察机关发现,绝大部分传销参与成员,之所以受蛊惑参与其中,其根本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对传销组织了解不深入。为此,检察机关将传销类犯罪纳入到乡村振兴巡回法治宣讲案例中,以案说法,提高老百姓对于传销组织的警惕性,避免陷入传销骗局。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组织一般有两种典型模式:

  第一种模式的参加者首先被要求认购一定数量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条件,再以继续发展下线可以不断获利为诱饵,刺激下线人员继续不断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

  第二种模式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成为会员,然后通过拉人头赚取利润。其共同特点均是以“人头数”作为计酬标准。然而从获利情况来看,抖客网,仅有处于组织核心和顶层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才能够获取暴利,绝大部分人员均是损失的承担着,并无任何收入。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的犯罪分子,是传销活动犯罪的首要分子;是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上述人员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那些在传销活动前期筹备和后期发展壮大中起主要作用,获取实际利益的骨干成员均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此文来源: 莱西市人民检察院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原标题:【检察官说法:只要交一万元就能把新车开回家?小心落入传销骗局!
内容摘要:现代社会,各式各样的“投资”宣传可谓铺天盖地,不法分子向你描绘美好图景,打着“小投入、大回报”“发财致富不是梦”等口号,让你投资入股,很多人禁不住诱惑,被传销的骗局蒙蔽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zmt/212972.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三门峡:八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结案通告
下一篇:3月29日午间通告一览:力生制药盐酸苯海索原料药通过上市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