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传销,大家可能脑海中的印象是,出租屋里上大课,限制人身自由,“洗脑”让你加入。在互联网时代之前,传销分为北派、南派之分。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让传统传销“改头换面”,新型网络传销层出不穷。不但有简单的加盟方式,更有把控心理、“洗脑”新人的精准话术:“赚个奶粉钱”、“我们有品牌保障,你爱加不加”、“每天几分钟、躺赚几百块”等更为隐晦的方式。
让我们来看一则新型网络传销案例:
小武发现同事小李经常在朋友圈晒收入一百多、几十块的一天下来也快四五百了。他就好奇问了小李,小李说自己在一个“农宝”的APP内,抖客网,帮助偏远乡村的农户卖土特产,这些钱是宣传卖土特产成功后的广告费和辛苦费。
小武看这么赚钱而且也不会占用上班时间就欣然加入,再问小李原来还要888的“保证金”,听小李说要钱,小武犹豫了,小李又说“这个保证金是督促你每天都要宣传的,四十五天之后,只要你按规定完成任务就返给你了,一共可以返你1088,你爱做不做,赚钱别害怕出本钱”。
小李被这么一激,就立刻交了加盟费。加入后才知道,每天要发朋友圈,发各种宣传资料,还要在群里接收各种信息,每日收入不过十多元。就问小李如何像他一样高的收入,小李说还有更赚钱的,就是做推广,增加你的下线人数,你得到返利就多了,拉一个人给“农宝”app管理交888的保证金,团队返给他688。还有层层返利。
小武这一刻才明白自己被骗的加入传销了。就质问小李,小李说“你自己赚钱不努力、当初也没逼着你参加”。等过了几个月后,小李被公安机关带走,最后听说小李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刑罚,小李用多半年时间靠传销获利50余万元。只是像小武这样的受害者不知有多少。
检察官说
如何避免陷入“网络传销”的圈套,必须要把握传销这一行为的本质特征。
2005年《禁止传销条例》中已经将传销的本质特征说明:
(一)拉人头。传销组织者、经营者通过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谋取非法利益的。
(二)“加盟费”、“入门费”“保证金”传销组织者、经营者通过要求交纳会费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会费。
(三)“团队计酬”。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形式上以“团队计酬”的方式,实质上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检察官提醒
面对互联网时代的传销新形式,我们老百姓只要把握住传销的本质,擦亮双眼去辨别,别轻信一时一刻片面的宣传,相信财富来源于努力奋斗,一定会识破网络传销的“互联网+”马甲。
[此文来源:武功检察 文字:郭宝林,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原标题:【武检说法:把握传销本质,守护个人财富 】 内容摘要:说起传销,大家可能脑海中的印象是,出租屋里上大课,限制人身自由,“洗脑”让你加入。在互联网时代之前,传销分为北派、南派之分。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让传统传销“改头换面”,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zmt/261429.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