酵素起源于日本,酵素产业在日本及欧美地区的发展日趋成熟,在国内属于“舶来品”。有公开资料显示,当下,国内的酵素行业处于发展初期,尚未形成市场规模,随着行业发展渐进成熟,酵素市场将走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在过往这几年间,以酵素产品而闻名于互联网的平台已是越来越多,“赢千谷”便是其中之一。
那么赢千谷有着怎样的平台背景?“108浆酵素”自称具有“减肥不反弹”的功效,是否符合《广告法》有关规定?该平台现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投资联合创世充电桩又能享受到何种收益?
平台背景,现状如何
赢千谷的经营主体为广州赢千谷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18日,法定代表人李英杰,独资股东为广州赢千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为谭锦源,注册资本1000万元,据企查查显示,该公司股东的认缴出资日期在2048年。
(图片来源:企查查)关于品牌背景,官网是这样介绍的:赢千谷紧跟国家五大战略规划,定位创新科技大健康朝阳产业的产融销平台。公司从成立第一天开始,就严格遵照财、税、法要求,是一家奔跑中的准上市公司。以全员持股为特色,赢千谷在全国范围内吸引了20万名股东加入,建立了10家总公司、1000家分公司,抖客网,以及10000家实体门店。
在平台简介中,“上市公司原始股,百倍投资收益”这段话俨然成为了赢千谷的招商广告。
(图片来源:赢千谷官网)在管理层方面,赢千谷总经理为李文彪;赢千谷品牌战略发展中心总监为肖萧;赢千谷常务副总、赢千谷系统总架构师为吴仕军。
截至目前,赢千谷已面向市场推出了多款产品,恒利康旗下的“108浆酵素”便是其中之一,在官方公众号的包装下,该产品自称可以做到“减肥不反弹”,而且还能增强人体免疫能力。
侦查发现,该产品全称为“108浆酵素复合植物酵素原浆”,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641132100017,生产企业为恒利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见,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或药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提高免疫力、减肥”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至于官方公众号所提及到的“减肥不反弹”的宣传话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中,就曾明确指出“不反弹”属于“常见的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表述”。更何况该产品连保健食品的资质都不具备,如此宣传更是无稽之谈。
与此同时,官方公众号在介绍其功效时,还特别强调了该产品的适合人群,对此,《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早就指出: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一般食品标识不得强调适合特定人群。
为了证明这款产品确实具有减肥功效,公众号“赢千谷YQG”还发布了相关案例予以佐证。
在推广这款酵素的同时,赢千谷甚至还为此开展了一场以“7天瘦7斤”为噱头的所谓“减肥争霸赛”。
显而易见,这些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更加令人称奇的是,在对外推广这款产品的过程中,公众号“赢千谷YQG”还指出这款产品具有医疗作用。这样的描述也出现在了相关商城当中。
对于上述涉及到医疗作用的广告内容,我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明确指出: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股东分红,收益几何
原标题:【赢千谷:普通食品自称减肥不反弹,原始股收益和充电桩收益如何解读?】 内容摘要:酵素起源于日本,酵素产业在日本及欧美地区的发展日趋成熟,在国内属于“舶来品”。有公开资料显示,当下,国内的酵素行业处于发展初期,尚未形成市场规模,随着行业发展渐进成熟,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zmt/217277.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