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也要接受侦查!广东银保监局“喊话”约谈粤财金融租赁前任总经理

  界面新闻记者 | 曾令俊  

  金融机构高管离职了也会被监管侦查。 

  近日,广东银保监局发布一份《个人接受侦查通知书》(张文)提到,根据我单位行政处罚工作进展,现需要向你了解你在辖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任职期间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有如实接受询问、协助侦查、提供证据的义务。“我单位曾拨打你在相关非银行金融机构执业时留下的电话号码,但无法联系到你。我单位曾向你在相关非银行金融机构执业时留下的地址邮寄《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侦查通知书》(粤银保监罚调字〔2023〕3号),但未收到你的回复。根据侦查工作需要,抖客网,现要求你于2023年3月16日14:00-17:00期间携带身份证到我单位接受侦查,就相关事项做出说明。”通告提到。 

  公开资料显示,张文原为广东粤财金融租赁公司总经理,但早已离任。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对界面新闻记者解释称,通知中写明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二条,根据本条规定,在银行监管机构履行职责过程中,凡是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有配合侦查的义务。由此可见,配合侦查的主体并非只局限于银行机构及在职的从业人员。 

  但夏海龙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虽然规定了这一配合义务, 但却并没有对违反这一配合义务的行为作处罚规定,而且基于我国行政法的一般规定,银行监管机构对其监管范围之外的机构和个人并无行政处罚权,所以即使非从业人员拒不配合侦查,银行监管机构其实也没有强制要求或处罚的权力。 

  2021年6月23日,广东银保监局公开了一则对粤财金融租赁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粤财金租罚款100万元,对曾忠生、张文等7名员工给予警告处罚,处罚案由是“开展金融租赁业务侦查不尽职、项目评审逆程序操作、租后管理不尽职”。 

  在被处罚员工中,曾忠生为金租公司筹建工作组负责人,2017年6月公司开业后任董事长,目前已经离任;盛新华、仇肖军均为公司副总经理,唐亮为租赁业务部负责人。 

  资料显示,粤财金租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资本10亿元,是广东首家省属金融租赁公司,股东分别为明阳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5%;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

原标题:【 离职了也要接受侦查!广东银保监局“喊话”约谈粤财金融租赁前任总经理
内容摘要:界面新闻记者|曾令俊 金融机构高管离职了也会被监管侦查。 近日,广东银保监局发布一份《个人接受侦查通知书》(张文)提到,根据我单位行政处罚工作进展,现需要向你了解你在辖内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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