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影响一周市场的10大消息(新股+点评)

  重磅!公司法修订草案公布,强化控股股东和董监高责任,十大关键表述来了

  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简称“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共15章260条,在现行公司法13章218条的基础上,实质新增和修改70条左右。

  来看关键表述:

  1、在现行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专节的基础上,设“国家出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专章。

  2、新设公司登记一章,明确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事项和程序。

  3、深入总结我国公司制度创新实践经验,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赋予公司更大自主权。

  4、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引入授权资本制,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只需发行部分股份,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可以作出授权,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决定发行剩余股份。

  5、加强对股东出资和股权交易行为的规范,维护交易安全。

  6、完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内容。

  7、加强对关联交易的规范,扩大关联人的范围,增加关联交易报告义务和回避表决规则。

  8、针对实践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地位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突出问题,借鉴一些国家法律规定,明确: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影响,指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9、修订草案增加了“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10、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包括股东欠缴出资和抽逃出资,违反本法规定分配利润和减少注册资本,以及违反本法规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时,上述人员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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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重磅!央行最新定调: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

  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日前召开2021年第四季度例会。,相较三季度例会,本次例会对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的表述均有所改变。对外部环境的表述在“复杂严峻”的同时增加了“不确定”,对国内经济发展的表述为“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此背景下,会议提出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政策应对上,由“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调整为“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与逆周期调节相结合,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货币政策方面,较为突出的变化是强调货币政策结构性作用。会议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增强前瞻性、精准性、自主性,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更加主动有为,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增强经济发展韧性,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会议提出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政策应对上,由“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调整为“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与逆周期调节相结合,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房地产方面,会议提出,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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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境外上市规则来了,需在证监会备案!VIE架构企业允许上市,这四类情形被禁,看八大关键点

  12月24日,证监会就境外上市相关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具体规则有《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规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备案办法》),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关键内容有:

  1。 对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活动统一实施备案管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应当履行备案程序。

  2。 建立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协调机制,强化监管协同;境外上市备案管理与安全审查等机制做好衔接。

  3。 完善跨境证券监管合作安排,建立备案信息公告等机制。

  4。 对于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上市融资、危害国家安全、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四类情形,明确不得赴境外上市。不额外设置门槛和条件,支持依法合规的境内企业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5。 明确未履行备案程序、备案材料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6。 结合资本市场扩大开放实践和支持企业发展需要,明确在股权激励等情形下,境外直接发行上市可向境内特定主体发行。

  7。 对境外直接上市“全流通”业务一体适用备案管理,进一步便利“全流通”。

  8。 放宽境外募集资金、派发股利的币种限制,满足企业在境外募集人民币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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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板呼声再起!周小川最新发声:有必要在上海证券市场开辟国际板!允许这些国家相对好的公司来发行

  12月25日,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在2021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论坛上表示,从当前的国内外环境来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必要研究推进国际板建设。周小川此番讲话,再度将沉寂多年的国际板话题推到前台。周小川认为,从股权和债券市场来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主要聚焦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资金,要引导国内资金和国际资金流入流出;另一方面是国内国际双重的筹资主体深度参与中国市场。

  周小川认为,从当前的国内外环境来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必要研究推进国际板建设。虽然当前国际环境面临诸多挑战,但也可以看到,在推动“一带一路”倡议过程中,沿线许多国家和地区许多企业很难通过股权和债权进行融资。应该考虑从这方面着手,允许“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比较好的企业到在中国市场进行股票发行。

  周小川表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推进对外开放水平,加速国际化,还涉及到货币兑换、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会计和审计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财务报告透明度,语言、监管标准等问题,实现国际化,是对中国资本市场自身的推进,也会对对外开放水平有很大推进。周小川认为,建设国际板,要保护中国投资者通过这个市场投资“一带一路”沿线上市公司时的利益,也要保护国际投资者在中国投资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此前曾尝试推出国际板。2011年前后,不少监管人士表态,国际板在技术等方面已经全面就绪,但直至今日国际板依然尚未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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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圈大消息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推出时间网曝

原标题:【周末影响一周市场的10大消息(新股+点评)
内容摘要:重磅!公司法修订草案公布,强化控股 股东 和董监高责任,十大关键表述来了 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简称“修订草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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