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12日《工人日报》报道,今年5月底,抖客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的通知》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在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其链接标识。如今,该通知发布一个月有余,记者实际体验侦查多家电商平台发现,通知执行情况并不理想,要查看平台内商家的营业执照“有点难”。
“电商平台点亮”行动包括“亮照、亮证、亮规则”,即要求平台和经营者在平台首页或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其链接标识,提供行政许可、注册备案、审查批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授权证书等信息或查询途径,以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等。
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等特征,消费者普遍关心电商平台内信息的公开透明问题。推动落实平台及经营者的信息公示义务,提升电商行业的信息公开性和规则透明度,有助于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也有助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从上述报道可见,目前相关证件和信息的公示仍存多次跳转、程序繁琐、标识不显著等问题。同时,一些虽不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也需如实公示自我声明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标识的个人和商家,也未落实相关要求。
当“亮照”成为某些平台或经营者的“困难事”,网络交易中的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等问题便难以有效解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市场主体的公平有序竞争等,便难以得到保障。同时,一些经营者伪造、变造、冒用证照及使用过期无效证照等情况,恐怕也难以被及时发现和处理。
落实“电商平台点亮”行动要求,不能阳奉阴违,“亮照、亮证、亮规则”也是商家的法定义务。“点亮”行动需要多方协同参与。平台应进行自查,责令落实“点亮”行动不力的经营者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应通过核查,指导督促平台破解经营者主体信息和规则不明问题;媒体等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普遍知晓,积极监督。
原标题:【落实“亮照”要求,商家不能阳奉阴违】 内容摘要:据7月12日《工人日报》报道,今年5月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的通知》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在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keji/110378.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